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唐旭锋

小时新闻记者获悉,昨天晚上,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舟山市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发布了关于浙普渔61118等16艘渔船台风期间拒不服从防台指令的情况通报 。

据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报告,今年第4号台风“黑格比”应急响应期间,浙普渔61118等16艘渔船拒不服从防台指令,严重威胁渔民生命安全,在渔区造成不良影响。

8月1日19时30分省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热带气旋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北纬29.5度以南海域作业的渔船于8月2日16时之前到港避风或往北驶入安全水域。舟山市县两级海洋与渔业局及时将省、市防台工作要求层层传达到各渔业乡镇(街道),要求在外作业渔船在规定的时间前到港避风或进入安全水域。
期间舟山市共有16艘渔船拒不服从防台指令。这16艘渔船在普陀区及相关乡镇(街道)渔业主管部门多次催促的情况下,仍不听从指挥,拒不服从渔业主管部门关于防范灾害性天气的安全指挥调度,延迟撤离,在渔区造成了恶劣影响。

普陀区沈家门街道未有效落实渔船安全监管责任,未严格管理辖区内渔船,导致大批渔船拒不服从防台指令,经市安委办、市防指办研究决定,对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成沈家门街道向市防指办作出书面检讨,并抄送市海洋与渔业局。

浙普渔61118等16艘渔船拒不服从防台指令,严重威胁渔民生命安全。根据市海洋与渔业局意见,现要求普陀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舟山市渔船船东船长记分管理办法》,对该16艘渔船不听从防台指挥调度、擅自延迟撤离,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作出处理。

1、对8月2日20时后未按要求撤离的浙普渔61118、浙普渔64358、浙普渔34589、浙普渔68573、浙普渔68647等5艘渔船罚款5万元,扣船30天,对渔船船长给予治安拘留并记6分处理。

2、对8月2日19时后未按要求撤离的浙普渔61002等11艘渔船罚款5万元,扣船15天,并对渔船船长记6分处理。

3、对8月2日16时后未按要求撤离的渔船给予全区通报,并记入防台黑名单。普陀区政府要在本次台风应急响应结束后三天内开展调查,并落实相关的处理意见,调查处理结果于8月15日前报市安委办并抄送市海洋与渔业局。

海洋渔业部门表示,当前正值台风多发、气候异常时节,渔船拒不服从防台指令,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各地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风险排查管控,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渔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