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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朝时干宝所撰《搜神记》是记载民间传说的书,第八卷中有段关于火星人的记载。

原文:

吴以草创之国,信不坚固,边屯守将,皆质其妻子,名曰保质。童子少年,以类相与娱游者,日有十数。孙休永安参年参月,有一异儿,长四尺余,年可六七岁,衣青衣,忽来从群儿戏。诸儿莫之识也,皆问曰:尔谁家小儿,今日忽来?答曰:尔群戏乐,故来耳。详而视之,眼有光芒,爚爚外射。诸儿畏之,重问共故,儿乃答曰:尔恐我乎?我非人也,乃荧惑星也。将有以告尔:参公归于司马。

诸儿大惊。或走告大人。大人驰往观之。儿曰:舍尔去乎。耸身而跃,即以化矣。仰而视之,若曳一疋练以登天。大人来者,犹及见焉。飘飘渐高,有顷而没。时吴政峻急,莫敢宣也。后四年而蜀亡,六年而魏废,二十一年而吴平,是归于司马也。

译 文:

吴国因为是初次建立的国家,信用靠不住,所以边防上驻守的将领,都把他们的妻子儿女作为人质留在京城,这些人员名叫“担保人质”。这样的儿童少年,因为同样做人质而在一起玩耍的,每天有十几个。

孙休永安三年(公元260年)三月,有一个奇异的小孩,高四尺多,年龄大约六七岁,穿着青色的衣服,忽然来跟孩子们玩耍。孩子们没有一个认识他的,都问他:“你是谁家的小孩,今天忽然冒出来?”他回答说:“看见你们成群结队地玩耍娱乐,所以我就来了。”大家仔细地打量他,只见他眼睛有光芒,闪闪向外发射。孩子们都怕他,又反复问他的来历,那孩子才回答说:“你们怕我吗?我不是人,而是火星。我有件事要告诉你们,刘、曹、 孙三公归属于司马。”

孩子们大吃一惊,有的跑去告诉了自家的大人。大人便赶去看他。那孩子说:“我丢下你们走啦!”便纵身一跳,马上就消失了。抬头看他,只见他就像拖着一匹白绢上了天。跑过来的大人,还赶上看见了他。只见他飘啊飘啊渐渐地升高,过了一会儿就消失了。当时吴国的政局很危险,所以没有人敢宣扬这件事。过了四年,蜀国灭亡了,过了六年,魏国被废黜了;过了二十一年,吴国被平定了。时值公元280年,三国时代结束,西晋武帝司马炎统一中国,怪童的话应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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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搜神记》里所说的是奇闻怪谈,不足可取,那么严谨的正史里采用这段史料,就认为说的可信。沈约《宋书》里卷三十一《五行二》就记载着相近的记录,更引用了干宝的评论:

孙休永安二年,将守质子群聚嬉戏,有异小子忽来,言曰:“三公锄,司马如。”又曰:“我非人,荧惑星也。”言毕上升,仰视若曳一匹练,有顷没。干宝曰:后四年而蜀亡,六年而魏废,二十一年而吴平,于是九服归晋。魏与吴、蜀,并为战国,“三国除,司马如”之谓也。

南朝宋国裴松之注《三国志》卷四十八《吴书 孙皓传》,亦用此文作了补充,内容大致相同。火星人在古人眼里是这样的:个不高,像小孩子,穿青色的“宇宙服”,眼睛里不时闪烁着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