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新闻网讯:近日,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洛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 关于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及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告 》 ,具体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

1、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居民生活、福利院、养老院、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和各类学校、幼儿园用水(以上行业中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产业用水除外)。

2、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60元/吨调整为0.95元/吨,居民生活用水终端销售价格由现行2.65元/吨调整为3.00元/吨。

3、居民阶梯水价:商洛市市区已实行“一户一表、户外计量”且由市自来水公司直抄到户的居民用户生活用水按年为周期执行阶梯水价

第一档水量144吨/户年(12吨/户月),用水价格为3.00元/吨(其中基本水价1.75元、水资源税0.3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

第二档水量区间为145-215吨/户年,用水价格为3.85元/吨(其中基本水价2.60元、水资源税0.3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

第三档水量为216吨/户年及以上,用水价格为6.50元/吨(其中基本水价5.25元、水资源税0.3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

二、非居民用水

1、非居民用水是指工业、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服务业用水。

2、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1.20元/吨调整为1.40元/吨,非居民用水终端销售价格由现行4.70元/吨调整为4.90元/吨。

3.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计量缴费周期按年为周期执行,按行业用水定额,根据实际用水量设三档水价:定额内用水按4.90元/吨收取;超过定额50%及以下部分按基本水价的0.5倍加收,执行价格为6.41元/吨;超过定额50%以上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倍加收,执行价格为7.92元/吨。

三、特种行业用水

1、特种行业用水是指车辆冲洗业、桑拿、室内游泳、水上游乐、洗浴业、婚纱摄影、美容美发业、茶秀、咖啡厅、歌舞厅、卡拉OK、棋牌室、网吧、游戏厅、电玩、养生、冲浪、足浴等休闲娱乐业。

2、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1.20元吨调整为1.4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终端销售价格由现行10.20元/吨调整为10.40元吨。

四、市区自备井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用水类别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五、上述价格自2020年9月抄见水量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