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7月31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决定,批准江苏省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根据方案,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上调,新增收入绝大部分转给市县使用。

我省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较上年有所增加。省政府拟定我省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7972.98亿元,与财政部核定限额一致,较上年增加363亿元。该限额将根据国务院“资金跟着项目走”和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要求,综合考虑省级需求和各地财力水平、债务风险以及项目申报等情况进行分配。

截至此次调整方案通过时,我省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增加1349亿元。省财政厅介绍,对新增限额1349亿元将按照“有收益、能覆盖、可开工”和兼顾防控债务风险的原则进行分配,支持全省810个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主要用于市政建设、生态环保、医疗卫生等方面。

根据方案,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由年初的3996.79亿元调整为5353.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支由年初的513亿元调整为2487.17亿元,均保持了收支平衡。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