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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8月的苏州楼市,真的是喧嚣不断,不仅土拍火,挂地热,就连人才政策也是再出新政,近日突发高新区人才优购政策,8月1日起开始实施!

所以,大热狮山,大热狮山,今后狮山也有人才房啦!

申请对象

高新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申请人个人以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在高新区就业、创业、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由住房的博士、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申请人在本办法施行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后离婚造成无自由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专业登记满2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

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房源供应

苏州高新区人才优购房政策首先在狮山街道新建商品住宅楼盘试点,后期视市场情况推广至其他板块。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当期价格备案后预(销)售许可前,抽取不多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40%的优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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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要求

1,开发企业须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选房的先后顺序,并在现场进行公示。博士及区内人才办认定 高层次人才可优先选房,剩余房源由其余优购房申请人选购。

2,开发企业应将优购房选房结构及申请人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住建局备案;

3,优购房剩余房源及申请人退订的房源不再作为优购房房源。

政策重点

1.在高新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申请人个人以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在高新区就业、创业、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由住房的博士、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可申请。

2.离婚按照不动产专业登记满2年计算,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3,从狮山街道新建商品住宅楼盘开始试点;楼盘领取与售后抽取不多于项目当期预售许可建筑面积40%的优购房。

4,博士及区内人才办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优先选房,剩余房源由其余优购房申请人选购。,优购房剩余房源及申请人退订的房源不再作为优购房房源。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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