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微闻

市场低迷,明明是买方市场,然而作为消费者,海丰的购房大军,却在购房过程中一次又一次地遭到忽悠,一次又一次地受到伤害。

疫情持续影响,寒冬提前到来,为了提高业绩,回收现金流,摆脱困境,各个楼盘开发商不惜花钱,实施一轮又一轮的广告宣传轰炸。在这个时候,有业主下定决心跟你买房,可以说是愿意跟你共度岁寒,但你不仅没有一点感恩之心,为了自个儿的利益最大化,给Ta带来各种各样的困扰,难道就不觉狠心了点吗?

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近日,海丰县附城镇市民广场附近某楼盘的业主在群内爆料,对楼盘开发商无视业主诉求的行为进行信访,很快就收到受理告知书。据告知书了解,该信访件属于该机关职权范围,将在60日内回复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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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市监局的办事效率非常高,仅仅10天,就对信访人回复了办理情况。据悉,该楼盘开发商涉嫌多项违规。我们罗列如下:

1、涉嫌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定。

2、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规定。

3、涉嫌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场、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规定。

4、涉嫌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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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办理情况回复”后,该楼盘业主群一时沸腾了,“房子都供了那么久了,某楼盘的合同到现在还没拿去备案……”业主们对该楼盘开发商到现在还没拿合同去备案的做法非常不解。“交了首付后开发商就应该去备案了,到现在两年……”可见该业主被坑的痛苦无以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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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5月份的时候,就有消息传出该楼盘开发商打算召集部分业主协商修改合同一事,结果可想而知,业主们纷纷反对。因为修改合同涉及到业主们的切身利益,业主们采取“不配合”的措施应对。

近些年来,海丰的楼市热火朝天,每一次楼盘开盘,现场总是热闹非凡,刚需占比多少,不得而知。楼市好的那几年,中介机构一下子猛增,不少中介机构参与炒房,都有颇丰的收获,这无疑让真正有买房需求的老百姓增加了负担。

这些人与开发商默契配合,使用各种营销手段,一个劲地把楼市的行情吹得有多好,老百姓心想早买晚买都得买,再不上车成本就更高了,砸锅卖铁也要争做房奴。

目前而言,海丰楼市有价无市的行情还将持续,短期来看,高位横盘的概率比较大。市民根本无需着急,完全有时间慢慢研究,慢慢刷选,选择一个比较靠谱的楼盘。你要知道,要是不小心选择了一个问题楼盘,你就得花时间和精力维护权益,这些,其实也是一种成本。

过去的半年,疫情影响了很多家庭,在复工复产纷纷延迟甚至停滞的情况下,她们的收入肯定是不如往年的。而小编又发现,最近的物价却有明显上涨的趋势。很多家庭惧不自保,首先考虑的是生存问题。

在此奉劝部分开发商一句,请好好善待那些愿意跟你“共度岁寒”的买房人,服务好她们,千万别让她们寒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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