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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交警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
山东滨州阳信,一名小男孩在路边小便完突然横穿公路,刚跑到公路上就被一辆轻型货车重重撞倒。
此时,家长端着饭碗走出门外正想喊孩子吃饭,看到情况后立马扔下饭碗跑向孩子并报警。所幸孩子只是受伤并无生命危险。
经查,司机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车速、遇行人横过公路未避让;小男孩上道路行驶未由监护人带领、横穿公路未确保安全都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目前,阳信 交警部门已受理此案。
今天,这件事突然在网络上火热起来
引发了网友的讨论:
网友纷纷表示:司机有什么责任?:
a:小货车的责任就是不该开车上路!
b:这种突然窜出来的人,谁避得了?
c:我亲眼也见过,一个不到5岁的男童,过马路差一点被货车撞倒,而且,他跑得很快,司机根本看不到盲区。太小了。
同时也有网友表示,司机驾驶不够规范:
a:有些路段比如小区里或者某些人来人样多的地方,机动车限速20-30公里每小时,有可能这个货车没注意限速标志不小心超速了。如果速度低注意观察的话,有可能能刹住车。我自己开车就是在小区里或者是类似真的是高度集中注意力,生怕突然冒出这样的小孩子,即便不是自己责任也很讨厌的。
b:在经过路边停有车,视线受阻的情况下,没有做到100%规避“鬼探头”——减速观察路况后缓“慢”通过,要“慢”到“绝不可能出事”,就算不超速也要看这一点。
C:考驾照的时候不是告诉你了吗!城市道路速度不超过30,学校区域速度低于20,小区内速度低于5,单向乡村公路速度不超过40。
小编认为:既然交警蜀黍明确表示:司机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车速、遇行人横过公路未避让;小男孩上道路行驶未由监护人带领、横穿公路未确保安全都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那双方肯定都有不可避免的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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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山东交警、网络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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