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遏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7月8日,秦皇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夜查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醉酒驾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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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22时许,二大队民警在秦皇东大街设卡对过往车辆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在对一辆白色轿车进行酒精检测时,酒精检测棒提示饮酒,随后对驾车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136mg\100ml,民警立刻将其带至公安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数值为14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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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警要求驾车男子出示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时,他说忘带了,并向民警提供了一个名字和身份证号。民警通过警务通在核查该信息时,发现该人员与男子较为相似,但有一定的年龄差距,而且他也不能完整说出所述人员的家庭信息和名下车辆等情况。随后民警检查了他的手机,发现男子所述名字竟然保存在手机的通讯录里。民警对其一再警告,迫于压力,该男子承认了自己谎报信息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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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驾驶员郑某某,男,40岁,黑龙江省拜泉县人。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民警询问其谎报信息的原因时,他懊悔说:“他是我哥,我没有驾驶证,他有”。

民警对其谎报身份信息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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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5000元罚款处罚。

来源:秦皇岛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