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不是“公主公子式教育”,也不是“公安式教育”,而是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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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丁慎毅

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广东佛山南海警方接到一位母亲报警,称自己7岁的女儿在商场偷了东西。一开始无论女孩妈妈和店员怎么问,小女孩就是不肯承认。于是妈妈想到了报警,为了给女儿一个教训。

在民警劝说教育下,小女孩终于承认,看到小玩具很漂亮,但也知道自己家里条件不好,不好意思向妈妈开口要钱,一时没忍住就偷拿了几个。事后,女孩妈妈按商品原价进行了赔偿。此事曝出后,迅速蹿上热搜,网友围绕“孩子偷东西,妈妈该不该报警”话题争论不已。

有网友认为,“妈妈好样的,是最好的榜样”;也有人觉得,“这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这种情况也报警?有点浪费社会资源”……而女孩妈妈表示,她也是之前看到网络上有父亲用这种方法教育女儿偷拿东西,希望给孩子一个教训。

实事求是地说,遇到这种必须立即处理的情况,多数人往往都是从脑子里找经验、找案例,不太可能面面俱到考虑到利弊大小。因此,舆论对此不应苛求,这位妈妈的做法,至少比那些护犊子无理争三分的妈妈好得多。

不过,从科学教育孩子的角度来说,这个女孩的妈妈或许还可以做得更好些。这种小事找警察,显得妈妈有推卸教育责任之嫌。

若是家长们教育不好孩子都找警察吓唬孩子,一是警力有限,二是可能会对孩子心理造成影响。小女孩终于承认自己偷拿,是因为有可能要坐牢,这种恐吓很有效,但是容易留下后遗症,孩子会觉得妈妈并不真正爱自己,平时那些爱都是假的。

相形之下,更好的办法是契约教育,既不“狼”,也不“娘”,而是明确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契约教育就是最好的规矩。不管干什么事,都要有规则意识,想要商店的东西,必须用钱平等交换,这就是契约,不管是条件不好还是妈妈不给钱,都不是违背契约的理由。违背了契约怎么办?一是自己被惩罚,二是补偿对方。

就7岁女童商场偷拿玩具来说,家长首先平常就要注意培养孩子的契约精神。让孩子知道,如果违背了契约,不但要受到父母的批评,还要被父母记录信用,要赢得父母的信赖,必须修复信用。同时,要给受损的对方相应的补偿以弥补自己的过失。

作为孩子,可以向店员表示道歉,妈妈可以告诉孩子替孩子出钱,但是回家后必须以力所能及的劳动来补偿妈妈替自己付出的金钱,以更好地遵守规则来修复自己的信用。

说到底,家庭教育不是“公主、公子式教育”,也不是“公安式教育”,而是公民教育。

□丁慎毅(媒体人)

编辑:井彩霞 校对: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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