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8月3日讯(记者陈倩 通讯员沈纪 实习生张欣然)湖北省纪委监委今日通报,据恩施州纪委监委消息,经恩施州委批准,恩施州纪委监委对宣恩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覃正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覃正权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处置扫黑除恶涉嫌“保护伞”问题线索,贻误案件查办;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藏匿制式手枪弹药,涉嫌私藏弹药罪;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徇私情,对明知应当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人员,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罪。

覃正权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权谋私,擅权妄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恩施州纪委常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覃正权开除党籍处分;由恩施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