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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下午,天津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疫情期间该院执行工作相关情况及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面对疫情防控和攻坚执行双重任务,市二中院攻坚克难,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依托网络平台,完善繁简分流,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快执快结”,疑难案件“精执细办”,真正发挥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保障作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疫情发生后,该院迅速制定了相关制度规定,对疫情期间执行工作及正常办公办案秩序进行规范。这些制度规定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保证了疫情期间执行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执行法官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的同时,提前摸排各项工作进度,及时排查梳理“急需办理事项”,确保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截至6月30日,该院共办理执行案件871件,结案702件,梳理近千件案件的财产查封情况,发布39个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402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出境34人次,共执行到位金额达38.64亿元。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全国法院执行委托事项办理平台等,办理财产线索核查、查封、冻结、续封、解封等;运用移动执行平台、短信、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办理联系、接待当事人等事项;运用执行案款管理系统,通过线上转账的方式接收、发放执行案款。截至6月底,共办理线上委托371件次,向协助执行单位邮寄材料50余件,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组织中介机构选定会15场,组织网络司法拍卖96次,成交额2.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73.28万元。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审判执行工作也逐步恢复正常,该院推出了多项举措,建立繁简分流机制,打造新型执行团队,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4小时查扣1亿元执行款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是一家银行,被执行人是三家房地产公司。由于这三家公司到期未偿还贷款,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等,标的总计1亿多元。

接到这起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核准案件信息,启动工作预案。首先通过查控系统对冻结款项进行扣划,并联系银行方面提供收款账户信息。经过努力,在案件立案后仅仅4个小时,就顺利完成对被执行人7个账户共1.002亿元款项的扣划。

时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双方当事人确认扣划账户、数额及收款账户等信息,送达文书及缴款凭证等均通过邮寄方式进行。在收到银行方面邮寄的收款账户具体信息并电话确认后,承办法官对到账的1亿元执行款通过电汇进行发还。申请执行人从申请立案到收到款项,仅用了4天时间。银行方面特意给法院寄来感谢信,对承办法官在疫情期间克服困难、高效执行表示感谢。

现场办理39套房产解封过户

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申请执行人某资产管理公司向法院申请拍卖被执行人位于蓟州区的39套房产。今年2月,这39套房产全部完成司法拍卖程序,等待解封和过户。

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使买受人的权益尽快得到实现,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蓟州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取得联系,预约办理被拍卖房屋的解除查封和司法过户等相关事宜。办理时间确定后,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表,将每一名买受人的办理时间精确到分钟,错峰办理,避免人员聚集。

为保障防疫安全,承办法官将汽车后备箱当成办公桌,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门口的空地现场办公,顺利完成39套房产的解封过户,并第一时间将1300万元执行款发放给涉案企业,受到企业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