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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曾海城 通讯员朱亚军 吴小敏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深圳大鹏新区为承受压力的企业带来了“1+1+N”产业政策体系“大礼包”,截至7月底,大鹏新区拨付专项资金2235.77万元,同比增长21%,惠及辖区61家企业、126个项目,仍有20家企业400万扶持资金正在路上。

“1+1+N”产业政策体系是政策“大礼包”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大鹏新区各类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对于营商环境的要求也有了新特点。危急时刻,惠企政策就是“及时雨”。截至7月底,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陆续拨付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235.77万元,同比增长21%,惠及辖区61家企业、126个项目,扶持领域涵盖科技研发(含人才)、转型升级、生物措施三大领域。此外,还有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申报项目、现代服务业申报项目正走在审批的路上,预计有近20家企业受惠,涉及扶持资金400万元左右。

这是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1+1+N”产业政策体系2020年“上新”后全面公开接受申报,一大批企业和团队及时享受到了政策福利,新政的实施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推动了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1+1+N”产业政策体系是大鹏新区在2020年为辖区企业和创新团队送上一份政策“大礼包”,是大鹏新区进一步构筑全方位的创新生态和产业发展体系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措施的完善和升级。其中,“1”是指新修订的《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一个“1”是指新制定的《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N”是指修订优化的促进科技研发、生物产业、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总部和高成长性企业、现代服务业等若干措施。修订后的“1+1+N”产业政策体系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在扶持面和力度上,进一步突出“注重绩效、与时俱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更加符合当前的发展趋势和新区实际。

总部企业落户大鹏,最高可获6000万元奖励

围绕建设“三岛一区”目标任务,根据精准支持主导产业发展及引进重点项目需要,新区科创经服局进一步丰富支持发展的产业类型,升级优化促进科技研发、生物产业、总部和高成长性企业、转型升级等专项政策,为新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更明确、更专业、更规范的政策导向。

为了突出扶持政策的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新区科创经服局重点对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进行大幅度修订,通过新设、整合、拓展、优化政策内容,构建涵盖科技项目、人才、企业、平台、机构、成果等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扶持机制。今年第一批次科技项目一共扶持了59家单位的138个项目,较2019年分别增长181%、221%,涉及扶持金额2374万元,较2019年增长31%。

为推动新区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修订后的生物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由原来的21条措施增加到23条措施,新增对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资质认证、安全性评价等领域的扶持,单项扶持额度高达500万元;鼓励新区生物领域企业联合港澳机构设立或港澳机构单独在新区设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600万元的扶持。今年共审批通过了5家单位的农作物新品种4个项目、医疗器械注册1个项目、GMP1个项目。

为鼓励和促进产业发展高端规模化,新修订的支持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落户奖励、经营奖励等标准。其中,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给予最高6000万元落户奖励;对未在大鹏新区购置产业用地、用房的总部企业及高成长性企业的用地用房需求涉及的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对已落户的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在技术研发、品牌推广、市场拓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最高每年扶持1000万元。

专项资金管理更规范更专业更安全

为促进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全和效益双提升,新区科创经服局对《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填补空白、细化举措、注重公开、压实责任,从资金预算编制和使用、项目变更和事中监管、验收申报时限和标准到异常项目处理和结余资金处理等均予以明确规定,建立系统化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旨在持续推进“放管服”,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新的管理办法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在不降低考核目标前提下,赋予项目实施技术路线、直接经费使用的自主调整权限。同时,首次设置“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例外条款,有效激发企业和科研人员敢想敢干的创新创业热情。此外,明确了联合申报域外单位的基本资格,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新区科技和人才要素的集聚和共赢发展预留接口。

新区科创经服局还出台新区首个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科学、系统建立从立项到验收、监管的操作规范和审核标准,构建科技项目全过程、专业化管理机制,解决科技项目在标准化管理方面的制度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