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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案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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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召开刘明涉黑涉“伞”案庭审观摩警示教育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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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安富庭审观摩警示教育大会讲话

凌晨,在广元市、旺苍县两级公安局指挥中心,警员来往穿梭;指挥屏上,警讯闪烁不停。“刑侦、经侦、网安、巡特警等多个警种部门组成的代号‘4.03’专案组准备完毕!”……“出发!”时间回到2018年9月6日5点。一声铿锵有力的指令后,车行如流,迅疾驶出。

一天时间,在广元、苍溪两地,广元公安机关出动60余名警力,通过20多个小时连续奋战,一举将以刘明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14名主要成员抓获。和指挥中心里紧张气氛不同的是,广元、苍溪的街头却一派祥和。华灯初上,繁华的同心广场,灯火通明,散步的大爷、跳舞的大妈、溜旱冰的孩子在嘉陵江畔享受着安宁的时光。一边是数十名干警夙夜在公,一边是千家万户安居乐业。这样的场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全市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眼中并不陌生,已是寻常景象。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民之所怨,利剑指向。

二年多来,一波又一波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席卷黑恶、涤荡污浊、清除毒瘤、打“伞”破“网”、固本强基,为广元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也让百姓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同频俱增。

现代版“剿匪记”——真实上演

9月6日凌晨,8名干警埋伏于广元一大酒店的四周,并逐渐缩小包围圈。干警们在得知刘明包住的贵宾房间,直接冲入房间,当场抓获团伙头目刘明和情妇。

接着,在广元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60余名干警,对“4.03”其他涉黑犯罪组织成员进行统一集中抓捕,当日抓获组织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及部分团伙成员14人,而后专案组又辗转北京、新疆、云南、福建、甘肃、河南、湖北、重庆等省、市和省内成都、南充、绵阳、苍溪等地抓获涉案人员37人,涉案人员全部到案,无一漏网。

“刘明在预感到自己即将被抓,就给他的情人发短信要求她购买摄像设备,跟踪拍摄办案人员,希望取得办案人员违纪违规的行为,以便于要挟办案人员以作交换。同时对其情人说如果这次我被‘办’了,我要杀办案人员某某某、某某某的全家,杀他儿子、杀他孙子。”办案警官深有感触的对记者说。

专案组为尽快收集证据,兵分多路,在全国19个省市进行调查取证,共询问证人2000余人次,询问被害人400余人次,讯问犯罪嫌疑人800余人次,调取其他证据材料600余份,现场勘验检查70余个,电子勘验50余份,扣押物证书证4000余件,委托鉴定30个,制作案卷材料200多本,经过7个多月的艰苦奋战,共核实破获各类案事件55件,其中事件11件。共到案嫌疑人37人,查明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等15个罪名;案件涉及资金1亿多元,扣押涉案汽车、存款、房产等总价值3700多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从2012年左右开始,刘明在苍溪县先后实施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非法敛财行为获取了巨额资产,如开设赌场抽头渔利200余万元人民币,骗取某商业银行苍溪支行贷款1000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446.11万元。

三家合力——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

“从公安机关立案开始,我们就提前介入该案,尤其在该案报捕前,我们检察院专案组在公安局办案中心驻扎了三天,对前期侦查的案件证据进行梳理,及时提出补证意见,以保证报捕的顺利进行。该案第一次报捕了12名犯罪嫌疑人,涉及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3个罪名,共10件犯罪事实,因为前期提前介入对案件情况和证据已比较清楚,仅用了三天时间就审查了全部案件并制作了审查报告,用一天半的时间讯问了全部犯罪嫌疑人,用半天时间向市院及时汇报了该案的审查情况,对12名犯罪嫌疑人均做了批准逮捕决定。”承办检察官对记者说。

广元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公安局立案侦查刘明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后,检察院成立了由4名院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的8人专案组,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及时介入引导侦查。专案组在6次介入中,和侦查人员一起梳理分析证据,确定侦查方向,特别是围绕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提出取证意见;监督侦查关口前移,规范侦查行为,严禁非法取证,把证据矛盾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提高诉讼效率,取得较好效果。根据审查起诉标准该专案组先后提出意见、建议23条,解决了个案定性分歧、是否分案、案件管辖等问题。

“我们通过多次征求意见,结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公检法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最终就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和会商的案件类型、启动程序、结论效力、纪律要求作出详尽规定,对该机制的实施达成一致意见。”主办刘明等人涉黑案法官对记者说。

据广元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的建立,促进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了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的质量和效率,为广元政法机关形成扫黑除恶合力,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奠定了更加扎实的基础。

“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人民群众造成心理强制和威慑,致使十余名群众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后不敢举报、控告;随意插手经济纠纷造成严重影响;多次干扰、破坏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在苍溪县城内造成严重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极大。”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7月24日,由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明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旺苍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刘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刘明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6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20年至6个月不等刑罚;3人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3人处27万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对犯罪所得全部予以追缴。7月25日,充当刘明案保护伞的三名干警一审宣判,被告人寇某犯受贿罪、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何某某犯受贿罪、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此案顺利办结,进一步提振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充分体现了广元政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深挖彻查——重拳“打伞破网”

深挖彻查“案中案”“案外案”,有腐必查,有“伞”必打,有“网”必破。

为把“刘明”案办成铁案,广元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专班,协同作战,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深挖彻查系列涉黑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月25日,广元市召开刘明涉黑涉“伞”案庭审观摩警示教育大会,以远程视频形式观摩了刘明案三名干警涉保护伞违法犯罪庭审宣判,并观看了刘明案警示教育专题片。

在刘明涉黑涉“伞”案庭审观摩警示教育大会上,广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安富强调:要深刻吸取沉痛教训。全市政法队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用力正风肃纪,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前做好教育整顿的调研摸底工作,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求,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扎实开展好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要切实守住廉洁自律底线。拧紧人生观的“总开关”,杜绝侥幸心理,将廉洁的“门栓”从室内栓死。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抓、主体力量抓、第一时间抓,纵向横向抓实抓细。要坚决扫尽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全面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保证成果经得起群众、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隆斌要求,一是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以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必须深刻理解和认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危害性,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网必破,以除恶务尽的决心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二是务必在行为上身正示范。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在行为上身正示范,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严守法纪底线,自觉系好廉洁安全带、把好用权方向盘。三是务必在治理上系统推进。坚持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政治生态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与改革发展相结合,以优良社会生态检验专项斗争成果。

据记者了解,专项斗争以来,广元市已侦办6件涉黑社会性质案件、14件涉恶势力集团案件、19件涉恶势力团伙案件,全部移送起诉。累计查扣冻涉黑恶资产3.4亿余元。批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91人,起诉242人。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20件,判处被告人128人,有期徒刑5年以上41人。立案查处98人(涉及县处级干部4人),结案7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人,组织处理92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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