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自然资源部和农村农业部两部门连续下发两大新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可以看出,我国未来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同时,保障农民建住宅的合理用地需求,这对农民朋友来说,实际上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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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以下简称《“八不准”通知》)中明确列举了8种应该“不准”的违法用地情况,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包括住宅类、管理类、工商业类等各种房屋)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为了解决此类问题,规范农村建房,明确了如下“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八不准”通知》中强调,地方要及时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所以,农民朋友要注意了,保护和保障农村耕地面积是当下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要求,也是为了保护我国14亿人的利益,需要靠咱们大家共同的努力才行。

其实,在农村乱占耕地的情形中,也存在因为地方政府或是政策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情况。其中的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有: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没规划、缺计划,有的地方多年未批新的宅基地;计划指标政策不够明确,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包括)耕地审批层级高、周期长、材料多;农户难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有的宅基地申请条件互为前置,存有“政策打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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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自然资源部和农村农业部两部门同天又出台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计划指标单列。

二、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

三、加强规划管控。

四、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专职)陈尘肇将其总结为:“计划单列、审批下放;规划管理、统一占补;一户一宅、注意分户合理性”。该通知强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两《通知》的下发,是解决农村土地问题的良策,既能够解决违法乱占耕地建村民住宅的问题,又能够保障农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会在未来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民朋友也要充分了解两个《通知》内容,积极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对乱占耕地建房现象进行监督,如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也可及时与蓝秦律师进行沟通,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