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8月3日讯 (通讯员 林西耐) 近日,一川籍男子为了停车方便,挪用他人号牌,明目张胆用夹子夹在原车牌上,结果遭群众举报被处罚。

7月21日6点半左右,早高峰还没到,槐荫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突然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槐荫美里新居小区外停放的黑色轿车前后车牌不一致,前车牌上还用小夹子夹着一个另外块牌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果然发现一辆黑色丰田轿车,后车牌是渝A号牌,前车牌上用一个很普通的小夹子夹着另外一块鲁F的车牌,民警立即与车上所留移车电话联系,接电话男子姓李,正在附近宾馆休息。不一会,李某来到现场,交代称,自己是四川人,在济工作,他在济南有个朋友,在美里新居有个鲁F号牌的停车位,因朋友最近不在济南,车位闲着,他就让朋友在烟台补了副车牌挂在自己车上,这样通过蓝牙识别系统进小区停车方便。昨天晚上一时大意,忘记把车牌摘下来了。

民警核实后发现,车前部所夹的鲁F号牌是真的,车辆状态也正常,但当民警通过指挥中心调取车辆运行轨迹时,发现李某不仅出入小区悬挂鲁F号牌,在高架路等道路行驶时,也悬挂该车牌,涉嫌挪用其他车辆号牌。民警遂依法将被挪用的号牌没收,并对李某作出驾驶证计12分、罚款20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