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级政府“过紧日子”,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可压尽压,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力保地方财政运行稳定。

怀化市辰溪县为确保县域经济稳定发展,在各县直机关和23个乡镇全面执行“零基预算,以收定支,一年一定”的政策,以艰苦奋斗、提质增效的原则编制预算,全力守住 “三保底线”,突出“三大攻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狠抓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管理,以顺利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推行“3+N”模式,力求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

2019年5月,辰溪县财政局本着“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开始推行预算绩效管理评价“3+N”模式。2020年,辰溪县在2019年“3+N”模式的基础上,本着厉行节约和“该砍的砍、该减的减、该增的增、该补的补”的指导思想,全县各部门预算编制与绩效管理要做到“四个同步”,即同步目标申报、同步编制、同步公示、同步批复,紧扣绩效管理,力求将每笔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对于《辰溪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报告中〈辰溪县2020年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中标记“”的所列支出,辰溪县采取“3+N”模式进行绩效考核评估,评分得90分以上的才能全额拨付,凭借绩效考核评估得分多少据实核算拨付资金。即会议费、美丽乡村建议项目等经费,即使已列入2020年度预算,也不会像以往那样进入预算“笼子”,就算是“你的法定可用资金”,也要经过“3+N”绩效评估考核这一关。

针对资金规模在500万元以下的支出,由县财政局四个股室组成绩效评估联合调查小组(即绩效管理、预算、监督检查股三个股室的3+对口业务股室的N)组成小“3+N”进行评估;针对资金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支出,则由县人大和政协一起、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的3+主管部门的N组成大“3+N”进行评估;针对业务复杂且专业性很强的项目,为了使财政绩效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还需聘请第三方专业构进行现场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资金拨付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分为差(评分在60分以下)、一般评分在60分以上-70分以下)、好(评分在70分以上-90分以下)和优(评分在90分以上)四个等级。对绩效评价差的项目一律砍掉或停拔;对绩效评价一般的项目该减的减;对绩效评价好的项目,在资金安排上该补的补,该加的加;对绩效评价为优的项目,在财政资金投入上予以重点倾斜,并在下一年度对该主管部门安排预算时予以重点考虑。部门责任人对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负总责,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预算绩效管理评价“3+N”模式在2019年5月推行以后,截至2019年底,仅8个月时间就为财政节减了1200.8万元资金支出。

完善“3+N”模式流程,力求做到有章可循,科学可控,保障评价过程客观和公正。

在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流程中,不仅对2020年度已编制的预算《辰溪县2020年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中标记“”的所列支出采取“3+N”模式,还对请求追加预算支出经费的报告进行“3+N”模式管理。各申报资金单位将报告首先提请常务副县长审批,常务副县长同意后签署“请财政审核拿出意见”的字样后,申报资金部门再将报告送到财政局长签署“请**(分管领导)同志绩效预算监督**(业务股室)依规审核并提出意见”字样,最后由分管领导签署到绩效管理股,由绩效股、预算股和监督检查股的3,邀请对口业务股室的N,对申报资金单位提供的材料逐项进行调查核实。

对于请求追加预算支出的资金,绩效评价联合调查小组在核查时,将追加资金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资金、专项经费四大类,进行分类处理。每项支出资金需按类别严格提交相应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绩效评价联合调查小组按照“既分工又合作”的方式,对上述四类资金开展工作,逐项逐笔核实,据实按程序拨款,力争在绩效评价、资金核拨、绩效评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科学可控。杜绝绩效评价中的主观因素,强化评价过程中的客观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