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马关一男子刘某通过快手短视频平台结识了被害人肖某,二人互加了微信好友,相谈甚欢。

刘某同时使用多个微信号,一人分饰不同角色展开诈骗,并谎称,自己是“万豪集团董事长之子”,在马关县城有多个大型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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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蒙在鼓里的肖某,还介绍了自己的朋友邓某与“富二代”刘某认识。刘某说自己急需寻找商业合作伙伴一起发展,还编造“资金紧张、需要购买建材”等谎言,肖某、邓某遂先后多次将四万余元转至该男子微信账户,直至钱一直收不回来,两人才发觉,“富二代”其实根本不是富二代,而是一名00后的普通农民……

马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网上交友需谨慎,诈骗新伎俩层出不穷,不要盲目轻信陌生人,尤其是网友提出的金钱要求,更应保持警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通过正规、合法途径维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