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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发了《绥化市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小编从这份文件里了解到,从8月1日到11月30日,我市城市管理部门将分集中整治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对全市10个县(市)区户外牌匾、占用人行道停车泊位和城管执法队伍进行专项整治。旨在通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优化户外牌匾审批服务,有效遏制户外牌匾设置行业乱象,私自占用城市公共空间设置收费停车场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建立长效的行业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

据了解,全市城管系统将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放在了户外牌匾审批监管、占用人行道停车泊位行为治理和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上。

户外牌匾审批方面要求行政审批科结合网上审批及公示制度建立户外牌匾审批台账,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严格推进信息化办理和标准化服务,进一步缩减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流程,实现“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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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正在受理户外牌匾审批申请

从严查处户外牌匾审批过程中,额外附加审批条件,设置办事障碍,对办事企业和群众“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打击户外牌匾审批权力寻租空间。户外牌匾监管上早要求各部门对各自所管辖区户外牌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掌握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一店一匾的管理标准,依法查处占道设置的灯箱、落地广告牌等临时设施;对一店多匾、刀匾,破损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等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户外牌匾逐一整改;清理清除条幅、门窗广告贴字及宣传画等影响市容的“三乱”小广告。

从严查处未经审批设置牌匾、未按审批标准设置牌匾等问题,倒查监管人员对违规牌匾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对占用人行道停车泊位,主要以商业街区、学校、医院、公园、广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周边街路上的人行道为重点,依法取缔在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上违规设置的挡车桩、水泥墩、道闸、棚亭、地桩、地锁等各类设施,最大限度释放公共停车资源,便利群众停车;依法查处私自圈占商业街区、学校、医院、公园、广场、住宅小区周边,立交桥下空间,以及临街建筑立面或其它设施至人行道道沿等公共空间,违规设置收费停车场问题;着重解决人行道(盲道)乱停乱放问题根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以盲道为重点,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各类物料堆放压占盲道问题,保障盲人通行空间。

在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执法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纪律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明确禁止行为,使执法人员对执法各项纪律熟知熟记。加大执法纪律督查力度,结合户外牌匾设置、公共停车泊位专项治理,校园、医院、商业街区周边等公共空间秩序管控,以及渣土运输监管、市场摊区管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等工作,对发现的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粗暴执法以及工作中吃拿卡要等反面典型,及时通报加强案例警示作用。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教育,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抓好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规范》、综合执法局《着装管理规定》和《执法用语规范》落实,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按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着装规范、用语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作用,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点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严防涉黄赌毒问题,按照省、市扫黑工作以及政法部门的统一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整治公职人员涉黄赌毒问题的政治责任。要加强教育引导和自查自纠,严防发生涉黄赌毒问题。对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执法人员涉黄赌毒问题,同驻执法局纪检监察组会商,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处置,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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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绥化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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