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婚姻很自由,登记要依法。

最近,陕西有一对残疾人去民政局领证却被拒绝了,这看似是一个关于歧视的事件,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民政局为难残障人士?

近日,一对残障情侣因为领不到结婚证而在网络上火了。

7月29日,家住陕西安康汉滨的张天(化名)与女朋友小蕊(化名)在家长的陪同下,来到汉滨区水井湾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却遭到工作人员的当场拒绝。

这对情侣都是智力障碍人士,他们相处1年后决定结婚,且已经办过订婚仪式,目前小蕊怀有4个月身孕。

据张天父亲张先生介绍,张天1岁半时因为发高烧没有及时得到医治,导致成为三级残疾,大脑有轻微障碍;小蕊也因为3岁时高烧落下三级残疾。他及家人认为,这俩孩子虽然都有残疾,但是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没问题,可以建立一个家庭,毕竟俩人都27岁,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女孩做饭、炒菜、擀面都做得很好,我们家都非常认可这个女孩子,小蕊父亲在她3岁时就去世了,这使她性格有点内向见生人不太说话,平时跟我们交流都问题不大,而且残疾也是后天导致,现在民政局却不给发结婚证,这让我们都很头疼。”张先生补充道。

为了让这对情侣领到结婚证,张先生又再次找到民政局工作人员,表明俩孩子无遗传疾病、生活可以自理,且已经做过婚前体检,符合结婚条件,希望工作人员能帮忙办理证件,结果再次遭到拒绝。

这是民政局在故意为难这对小情侣,因为他们是残障人士,就进行了歧视吗?

反转:女方无法表达结婚意愿

就在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开始批评当地民政局为难人的时候,反转来了。

7月31日,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通过媒体发声,回应此事称:“这俩人都有智力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婚姻登记条例明文规定无法登记,不管残疾是先天还是后天造成,女方没有表达其自愿结婚意愿,这根据婚姻法和民政厅的文件都无法为其办理结婚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原来,这件事与歧视和为难都无关,最关键的在于,事件中的女主角虽然能做饭,能擀面,但却不知为何不能表达结婚的意愿。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不予办理他们的结婚证,其实完全是依法行事。

对此,网友们也纷纷为民政局的做法点赞:

熊熊部落 :女方没有表达其自愿结婚意向,看好了,民政局做得非常好!

旃旃的板栗绒 :这回我站民政局!女方没有表达其自愿结婚意向,就不能结,谁知道这个怀孕是不是女方自愿的呢?

锁骨保卫战 :男方父母称,女方做饭炒菜擀面都做得非常好。您这是娶媳妇还是招保姆?

每日甜份:工作人员挺负责的,这是对智力残疾群体的保护。

香嫩猪蹄才是本命:我觉得非常对啊,万一有人贩卖智力有问题的女性,然后到民政局就可以领证,这才更可怕吧!

拒绝才是责任担当的体现

这件事情里面,慎独也认为民政局做的没有错,而且合乎法理,更是责任担当的体现。

结婚自愿原则是《婚姻法》的重要原则。《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婚姻自由”,《婚姻法》第五条、《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二条 婚姻制度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五条 结婚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正是基于上述规定,婚姻登记程序中可能有要求工作人员事先询问“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是否自愿登记结婚”的程序(有点类似于婚礼中司仪/神父询问双方是否愿意娶/嫁这一仪式),但小蕊没有表达出自愿结婚的意愿,这个证就没法办理,这也是对她的一种保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但是,不能表达不是不愿表达或拒绝表达,当时的实际情景如何我们很难估料。也许小蕊真是被强迫的,也许她确实没有表达的能力,又或者她根本不了解结婚的概念。

慎独认为,考虑到两人的特殊情况,民政局也不该一刀切,只是单纯的用“流程”决定结果——拒绝。

可以的话,希望有关部门能实际调查两人的交往背景,走访了解一下过两人的相处情况,掌握了两家的基本状况。毕竟,小蕊目前都怀有4个月身孕了,这事情不能再拖。

在此类特殊事件上,慎独还是希望能有一个更人性化的审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