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山东将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预计8月底前我市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从业主体将全部有序退出。

记者7月27日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预计8月底前,全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从业主体将全部有序退出,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得到妥善处置。目前,我市正在加紧制订补偿方案,对合法养殖、依规停业的养殖企业、农户进行合理补偿。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山东将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停止一切非法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活动。根据《通知》,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特别是网络交易、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活动,要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对顶风作案、对抗执法的,挂牌督办,从快从重查处。

记者获悉,目前,全省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的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近29万头(只),主要包括虎纹蛙、王锦蛇、蓝孔雀、鸿雁、刺猬等13种,主要集中在东营、菏泽、潍坊等地。根据《通知》,要坚持分类施策,依法科学妥善处置在养食用性野生动物,针对每个企业、养殖户制订一套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处置方案,积极引导和扶持其转产转业。

“希望组建各级专家团队,指导各地对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通过放归自然、转变用途、收容救护和合理调配、无害化处理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置,有序消化存量。”我市一位野生动植物保护专家韩先生介绍,目前将坚持优先选择前三种处置方式,具体处置工作将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具体操作实施,坚决反对一律灭杀等粗暴、简单做法,禁止养殖企业或个人擅自放归、灭杀或遗弃。7月底前,我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出台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方案并报省厅备案。

根据国家林草局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取得有效许可证件或文书(即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允许养殖的相关文书),仍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养殖企业、养殖户列为补偿对象。根据《通知》,“一户一策”,落实补偿经费。目前,我市和各县区正在加紧制订补偿方案,对合法养殖、依规停业的养殖企业、农户进行合理补偿,确保补偿到位,切实维护受影响群体合法权益。

自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出台后,网上就对“野生动物”出现了各种解读,不少人怀疑,是不是连“知了猴”都不能吃了?

记者查询发现,全省禁食的这13种野生动物包括果子狸、刺猬、豪猪、蓝孔雀、黑天鹅、鸿雁、灰雁、斑嘴鸭、黑水鸭、斑鸠、白骨顶鸡、王锦蛇、虎纹蛙。其中,虎纹蛙最多,全省达14万只,其次是王锦蛇、蓝孔雀、鸿雁等。

知了猴”不在其中!也就是说,大家依旧可以享用它的美味。“知了猴”确定能吃了,这下吃货们都放心了吧。

临报融媒记者 江岩

来源:琅琊新闻网 编辑:辛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