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决议》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有力有序推进民事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3.1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53.95亿元,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多项核心指标数据在全国名列前茅,首执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在全国排名第9位,多项经验和成果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和推广。

我省积极推进民事执行工作联合惩戒智能化建设,初步形成“处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3个单位业务系统接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形成强大执行威慑。

全省各级法院推进专项执行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恶犯罪财产执行工作成效明显,去年以来执结案件254件,到位金额9390.31万元;对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与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行行动,进行公开约谈、训诫,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聚焦民生案件,对农民工追薪、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加强信访案件督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