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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申报中的有12个项目

01

关于2020年深圳—以色列第十二轮科技研发合作联合资助项目的申报通知

截止时间:10月19日

资助金额:最高300万元

申请内容:

深圳—以色列科技研发合作项目联合资助。

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支持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弥补我市产业链缺失环节的技术合作项目,或者支撑5G、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的技术合作项目。

02

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第二批扶持计划(海洋经济类)的通知

截止时间:8月06日

资助金额 :最高1500万元

资助对象:

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重点支持领域:

海洋经济,本次扶持计划面向海工船舶智能化及海洋观测和探测领域,重点发展海工船舶的智能化信息化装备、船载传感器、深海观测仪器和运载设备,支持高技术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

03

关于2020年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的申报通知

截止时间:7月31日

资助方式:政策

申报对象:

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创新场所和配套服务的生产经营载体,优先认定一批面积较大、入驻企业数量较多、服务能力较强的主要面向小微企业的空间载体。包括各类产业园区,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

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不参与此认定。

04

关于2020年度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的申报通知

截止时间:7月28日

资助方式:政策

申报条件:

(一)综合型重点物流企业。

1.基本条件(必须全部符合,有一项不符合即不通过)

(1)企业在深圳注册(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三年以上的物流运营时间;

(3)企业2019年总资产7500万元以上;

(4)企业2018、2019年每年经营收入均超过1.5亿元,其中主营物流业务收入所占比例均不低于70%;

(5)企业2018、2019年每年利润总额均不低于300万元;

(6)企业2018、2019年每年在本市交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均不低于200万元;

(7)企业2018、2019年每年在深圳市无重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8)企业2018、2019年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税务、海关、交通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以我市公共信用机构披露为准。

2.考核条件(不要求必须具备,但作为认定评分因素)

(1)企业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5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职工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

(2)企业拥有一定规模的物流基础设施,其中,自有或协议租赁期在1年以上的运输工具总吨位不少于1000吨,自有或协议租赁期在1年以上的仓库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

(3)企业主要生产设施与设备具有一定先进性,须有自行开发或引进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能与主要客户实现电子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并能实现对物流活动的实时跟踪、信息反馈;

(4)企业具有控股且拥有独立营业执照的物流服务分支机构不少于5个;

(5)企业在深圳市、珠三角和全国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代表性,具有较高市场认同度和政府认同度;

(6)企业从事业务属于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物流金融服务、航运衍生服务等政府鼓励类行业;

(7)企业拥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措施、服务操作规程等。

(二)技术服务型重点物流企业。

1.基本条件(必须全部符合,有一项不符合即不通过)

(1)企业在深圳注册(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三年以上的物流技术服务运营时间;

(3)企业2019年总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4)企业2018、2019年每年经营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以上,其中主营物流业务收入所占比例均不低于80%;

(5)企业2018、2019年每年利润总额均不低于150万元;

(6)企业2018、2019年每年在本市交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均不低于100万元;

(7)企业2018、2019年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税务、海关、交通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以我市公共信用机构披露为准。

2.考核条件(不要求必须具备,但作为认定评分因素)

(1)企业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5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职工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

(2)企业提供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或物流解决方案服务,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3)企业在深圳市、珠三角和全国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代表性,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政府认同度;

(4)企业从事业务属于供应链解决方案、电子商务物流、物流平台服务、物流新兴技术等政府鼓励类行业。

05

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龙华区创新创业活动备案受理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8月06日

资助金额:50万元

申请创新创业活动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并且是创新创业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创新创业活动的举办地原则上应在龙华区;

(三)活动出席嘉宾具有较高行业地位,对创新创业具有引领支撑作用,有助于创业项目及企业对接资本、人才、技术、市场等资源;

(四)创新创业活动方案合理可行,对推动龙华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提升影响力具有促进作用;

(五)创新创业活动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各项经费需根据资助标准统筹安排、合理预算;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资助;

(六)创新创业活动须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06

关于2020年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的申报通知

截止时间:7月17日

最高资助:150万元

资助政策:

对属于我市产业链薄弱环节且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落户我区,并已经获得市有关部门奖励的,给予市奖励额50%、最高150万元的叠加奖励。

07

关于2020年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首次入选500强企业奖励项目的申报通知

截止时间:7月19日

最高资助:1000万元

政策内容及标准:

(一)对首次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500强”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

企业同时满足两项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安排奖励;企业若获得“中国500强”奖励后,再入选“世界500强”,则予以奖励差额。

(二)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08

于2020年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小微促进贷” 贷款贴息项目的申报通知

截止时间:7月20日

最高资助:100万元

政策内容:

对区内发展势头良好的小微企业给予融资扶持。在其短期贷款项目结清后,可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利息 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09

关于2020年南山区信息服务和服务贸易资助项目(仅开通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做大做强小项)的申报通知

截止时间:7月17日

最高资助:600万元

资助标准:

(一)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做大做强。对上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代码为64或65的企业),根据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按照不超过营收增长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已认定为“南山区总部企业”的重点服务业企业(不限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奖励上限提高至600万元。(申请项目的奖励金额需达到2万元)。申请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营业收入大于3亿元(含)小于15亿元且同比增长30%及以上;

2.上年度营业收入大于15亿元(含)且同比增长20%及以上。

(二)支持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示范项目,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市有关部门资助金额的50%给予奖励)。

(三)支持企业开拓离岸服务外包市场。对上一年度获得市有关部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增量贴息”政策资助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按市有关部门资助金额的50%给予资助,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10

关于2020年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现代物流资助项目(不含支持农产品供给体系建设项目)的申报通知

截止时间:7月17日

最高资助:300万元

资助标准:

(一)引导物流业高端化发展。鼓励重点物流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对获得“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或“AAA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认定的企业,开展先进物流技术装备购置及大型物流设备升级改造、仓库和物流园区等现代化物流基础性投资建设及其设施提升改造、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内部管理信息化等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15%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申请项目限上一年度竣工,合同数不超过10个,投入时间不超过上两年度,投入额不低于50万元。

(二)支持智能快件箱发展。在我区注册满2年且具有智能快件箱研发、建设或运营业务的企业,上一年度新建并投入运营的智能快件箱超过150组,并且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在20%以上,按每组2000元的资助标准,给予经营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营业收入以区统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三)支持港口发展。对在中国港口集装箱码头单项评优中获得“超500万标箱码头”的单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支持。在此基础上,获评企业每新增10万标箱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1

关于2020年南山区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大型双创活动资助计划的申报通知

截止时间:7月15日

资助金额:150万元

资助内容:

为整合创新创业资源,搭建创业交流展示平台,加强创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在区内举办大型双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创客主题论坛、创客大赛、竞技大赛、创客成果展、创客集市、创客年会等形式。

对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双创活动,根据活动规模、活动影响力、海外参与度等情况进行资助,单个活动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审计确认金额的30%(由区科技主管部门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对活动进行专项审计),最高资助金额为150万元人民币。

12

关于开展2020年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12月31日

最高资助:300万元

【企业贷款贴息及担保费资助项目申报】

对“已获得合作银行放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属于《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规定产品、贷款已事先向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书面备案、贷款本息还清后一年内提出资助申请”的企业,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贷款由合作担保机构担保的,给予担保费补贴。

【银行贷款服务资助项目申报】

对直接为盐田区企业提供企业首笔贷款或纯信用贷款的合作银行给予补贴。申请补贴项目为上年度企业还清贷款本息的所有贷款项目。

【担保公司担保服务资助项目及风险代偿资助项目申报】

申请资助的项目为企业已事前备案。担保机构担保服务资助方面,相应项目为上年度还清本息的所有贷款项目,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公司须在企业还清本息后一年内按照条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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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补贴政策解读:

1、国内外发明专利资助(每件1.5-2.5万元)

2、版权示范单位资助(最高100万元)

3、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最高50万元)

4、贯标资助(最高30万元)

5、专利奖资助(最高100万元)

6、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最高100万元)

7、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最高120万元)

8、国内外知识产权维权(最高50万元)

9、境外商标注册资助(最高5000元)

10、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工作资助(最高20万元)

11、重大国际会议资助(最高100万元)

12、采标资助(最高5万元)

13、质量示范企业资助(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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