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3月份去世了,是否还可以领到‘抗美援朝70周年’纪念章?”7月16日上午,家住宿豫区侍岭镇的周先生,拨打热线电话咨询。记者从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2020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记者了解到,今年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颁发“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纪念章颁发给下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的、健在的志愿军老战士老同志;出国为抗美援朝战争服务的、健在的医务、铁道、运输、翻译人员,参加停战谈判等工作的人员,民兵、民工,新闻记者、作家、摄影等人员;1953年7月停战后至1958年10月志愿军全部撤离朝鲜期间,在朝鲜帮助恢复生产建设的、健在的人员。此外,2020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也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如何申报领取纪念章?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人员统计采取组织统计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组织统计为主,个人申报作为补充。组织统计不能覆盖且符合颁发条件的人员,可于今年7月25日前,填写“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个人申报表、佐证材料(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的手续、档案、证件、奖状奖章或已认定人员旁证材料等)、个人300字左右简要事迹材料(A4纸打印含电子版),由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审核确认后,于2020年10月开始陆续发放。(记者 孙军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