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王淑娟)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对2019年云南省耕地质量等级情况进行通告。此次评价中,全省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平均等级为5.62等。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1807.89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9.41%。

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依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和《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组织开展全省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此次评价以全省9315万亩耕地为基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评价单元,选取立地条件、剖面性状、耕层理化性状、养分状况、土壤健康状况和土壤管理等方面指标对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全省耕地质量等级划分。高等级耕地基础地力较高,灌排能力较好,障碍因素不明显,在实际生产中应注重用养结合,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

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4100.81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4.02%。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农田灌溉设施条件相对较好,障碍因素较不明显,是今后粮食增产的关键区域。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3406.31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36.57%。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产量不稳定,属低产田地,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需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

按照《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中关于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区域范围的有关规定,我省划入我国九区之西南区、华南区和青藏区3个农业区。分属西南区川滇高原山地农林牧二区、华南区滇南农林二区和青藏区川藏林农牧二区。

西南区包括12个州(市)、77个县(市、区),总耕地面积5484.60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58.88%,平均等级为4.95等。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1373.23万亩,占西南区耕地面积的25.04%。主要分布在曲靖、昆明、楚雄、大理等州(市),以水稻土和红壤为主,没有明显障碍因素。

华南区包括8个州(市)、47个县(市、区),总耕地面积3726.81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0.01%,平均等级为6.56等。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428.23万亩,占华南区耕地面积的11.49%。主要分布在红河州、保山等州(市),以水稻土为主,没有明显障碍因素。

青藏区包括2个州(市)、5个县(市、区),总耕地面积103.59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11%,平均等级为6.92等。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6.43万亩,占青藏区耕地面积的6.21%。全部分布于迪庆州,以水稻土为主。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没有明显障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