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老师沉迷于做微商,朋友圈里全是广告,这样的老师还有心思教书吗?”

“你看,上午9点正是上课时间,也在购物群里发广告。一天发几十条,老师自己赚钱不亦乐乎,可我们家长心都在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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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几位学生家长拿着一沓微信截图证据材料来到乐清市纪委市监委派驻乐清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反映。

接到举报后,该组联合乐清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迅速行动。经查,自2018年年底起,虹桥二小教师王某(党员)在网络某交易平台从事微商经营活动,通过推荐产品赚取提成。2020年2月开始,通过微信朋友圈从事一种名为“X教授”减肥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王某在上班时间也开展微商兼职经营活动,部分学生家长由其介绍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

由于违规从事“微商”经营活动,王某受到立案查处。

“原来我只想把一些好东西分享给大家,同时也赚点零花钱,没有想到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了如此困扰,也影响了教师的声誉,实在不应该。今后我一定改正错误,一门心思扑在教学工作上。”王某表示。

“上级教育部门有明确指示,中小学公办教师不能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该组负责人表示,一则做微商耗时间耗精力费心思,每天发朋友圈打广告,教学方面不上心,甚至授课时也在不停地收发微信,家长会怎么想?

二则微商的盈利手段主要靠的就是交际圈,一旦老师做起了微商生意,学生家长成了微信群里的生意对象,对老师推荐的产品,家长们如果不买,会担心孩子在学校不受老师待见,买的话又没有实际需求,买不买都心累。

来源:钱江晚报、乐清市纪委市监委、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