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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同心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的公告

7月6日,同心县人民医院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卫健委确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定点医院,自7月10日起正式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公告如下:

采集时间及地点

1、采集时间:

周一至周六:8:00-11:00

2、采集地点:

(1) 同心县人民医院预检分诊点(医院东大门)(社会团体及个人核酸检测点)

(2)同心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感染科门诊一楼)(发热病人)

采集流程

挂号科室:发热门诊

检测费用

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服务收费43(含挂号费0.5元)元,特殊试剂盒费48元(费用根据招标价格变化而定),共计收费91元。

报告时限

原则上为2个工作日出报告,纸质报告,可持条码到门诊自助打印机处打印报告。

注意事项

1、待检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待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

2、待检人员务必实名预约挂号。

3、请准时按预约时间进行核酸检测,过期需重新预约检测。

4、咨询电话:0953-8721021(公共卫生科)

同心县人民医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