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有媒体报道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

天眼查数据显示,7月3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珠海市香州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为50.08万元。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9日,注册资本约为107.25亿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戴珊,经营范围包括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应用软件;设计、制作、加工计算机网络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翻译等。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大股东 ,持股50.66%。

阿里方面回应上游新闻·重庆商报,所涉案件系食品公司之间的商标权纠纷,案涉商品在1688平台发布。争议发生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核查,已将涉及侵权的商家商品链接做了删除处理,并在一审过程中向法院提供了删除记录。

目前,此事早已处理完毕,阿里不承担赔偿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韦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