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他人入室抢劫致人死亡

仓皇逃脱,转展多地谋生

隐瞒罪恶娶妻生子

然而法网恢恢

逃亡19载后终落法网

本期导读

近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发生于2000年的入室抢劫致一对年轻夫妻死亡的案件,判决被告人林叶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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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

1

合谋踩点入室行窃

2000年8月6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林叶冬伙同兰荣军、覃某文(均已判刑)分别携带牛角刀窜到原已踩点、观察好的河池市南桥市场下桥电厂宿舍区行窃。三人将宿舍区内建筑用的木楼梯绑长垫高后,架到新住宅二楼被害人韦某林家的窗口,由林叶冬、覃某文扶住楼梯,兰荣军顺楼梯爬进韦某林家中,在客厅的一条裤子口袋中搜得100余元现金及一包阿诗玛香烟。

2

持刀威逼搜索财物

兰荣军窜入卧室准备继续行窃时,被韦某林、甘某娟惊醒发现。兰荣军即抽出牛角刀威胁韦某林、甘某娟二人,在楼下的林叶冬、覃某文听见叫喊声后,覃某文扶住楼梯,林叶冬持刀顺着楼梯爬进韦华林家,林叶冬与兰荣军一起持刀威逼韦某林、甘某娟交钱,韦某林被迫拿出一台手机和一台BP机交给兰荣军,林叶冬则在屋内四处寻找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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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派员支持公诉

3

捅伤二人致当场死亡

兰荣军、林叶冬欲对韦某林、甘某娟二人进行捆绑,遭到韦某林、甘某娟的反抗,韦某林在反抗过程中被捅中胸部一刀,甘某娟在反抗中被兰荣军捅中数刀。甘某娟被捅伤后大声呼救,在楼下的覃某文听见后即翻墙逃离现场,林叶冬亦从楼梯爬下逃跑。兰荣军则继续在房内拦住韦某林和甘某娟,不给二人开门呼救,掩护林叶冬逃跑。韦某林、甘某娟当场身亡。

兰荣军直到发现韦某林、甘某娟倒地不动后,才从窗台爬楼梯逃跑,因无人帮扶楼梯,兰荣军从楼梯摔下,被赶到的群众当场抓获。兰荣军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于2001年被执行死刑。

2000年8月6日,覃某文从金城江乘坐开往宜州的中巴车到金城江东江镇百旺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覃某文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已刑满出狱)

2019年7月9日,林叶冬在贵港市港北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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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合议庭审理案件

法院认为

被告人林叶冬伙同同案人兰荣军、覃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劫取财物,并致二人死亡,林叶冬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林叶冬积极参与合谋、踩点,并实施了持刀入户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但同案人兰荣军持刀直接捅刺被害人甘某娟致甘某娟死亡,又与林叶冬共同致被害人韦某林死亡,同案人兰荣军相对于被告人林叶冬作用较大,故林叶冬系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

林叶冬伙同他人持刀入户抢劫并共同致二被害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林叶冬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林叶冬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英经济损失23280元,赔偿韦某龙经济损失24683.2元,并对河池中院(2000)河地刑初字第10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兰荣军、覃某文的赔偿总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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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林叶东

犯罪的终究受到法律的制裁,林叶东回想自己这20年的逃亡生活,说道:

当年年轻的自己,没有想到一次盗窃演变成了抢劫,甚至酿成命案。因害怕惩罚,潜逃外地,不敢回家乡。父母因自己背负命案,遭相邻非议,伤心过度,忧郁成疾,先后离开人世,一个好好的家,最后家破人亡。在逃亡的日子里,自己拼命工作,安分守己;找了女朋友,生了孩子,可一想到自己隐瞒逃犯身份,妻子没有名分,孩子一天天长大,却因户口上不了学,自己始终是惶惶度日,别人平常的幸福生活似乎离自己远在天边。我犯下的罪,伤害自己、家人,也伤害了别人,但世上没有后悔药。

来源:河池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