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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生受审

4月30日,经甘肃省嘉峪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嘉峪关市中级法院对读者出版集团原董事长王永生职务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永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依法对被告人王永生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609万余元、美元42万余元、手表、字画、黄金、房产等予以没收,依法上缴国库。王永生当庭认罪,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职位高了,收礼分量也重了

1987年8月,王永生从原西北师范学院化学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原兰州师专成为一名教师。那个年代拥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可谓凤毛麟角,加上王永生本人的努力,工作仅三年,他便担任了所在化学系副主任。又一个三年之后,他成为了化学系主任。从教第九个年头的1996年,王永生迎来了人生的重大转折——到甘肃省临洮县任县委副书记(挂职),分管宣传工作。这期间,王永生虽然初入仕途,但贪念私欲已经开始萌芽。

1998年春节前,王永生接到了临洮县一家造纸厂厂长的电话,想请他这位县委副书记吃顿便饭。原来,临洮县当时准备挑选一些企业作为宣传典型进行报道,主管领导正是王永生。厂长想抓住这次扩大影响力的好机会,便有了吃顿便饭的邀请。王永生没有避嫌,欣然赴约。在吃饭过程中,厂长拿出一包用报纸包着的东西递给王永生,希望王永生能多多关照。王永生客气了一下,便接了过来,那是4万元现金。之后,该造纸厂成为了宣传典型。

2000年,王永生任陇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永生手中的权力大了,拜托他多多关照的人也更多了,甘肃某生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时任负责人就是其中之一。该公司是陇西县龙头企业,2002年,因拓展业务范围,需要办理药材进出口证书,但企业自己办理比较困难,该企业负责人就找到了王永生。王永生亲自带着他去了甘肃省外贸厅(现在的商务厅)帮助协调关系,最终把药材进出口证书办了下来。从那年开始,逢年过节,该企业负责人都会送一两万元“好处费”给王永生。经年累月的投资,也在该公司一次申请项目扶持资金时得到了回报。王永生时任定西市副市长,分管发改委,该项目正好属于他分管的工作范围。因为有多年的“默契”,对于企业负责人的请求,王永生爽快地答应了,并立即联系了甘肃省经贸委(后来的工信委),为该公司上报,通过协调各方面关系使公司顺利获批扶持资金120万元。为此,该企业负责人一直说要感谢王永生,而王永生却说不着急,需要用钱的时候再找他。直到2017年王永生想要在北京某小区购置一处房产时,拨通了该企业负责人的电话,收到136万元。

担任定西市副市长的王永生主管城建工作,很快成为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公司“围猎”的对象,甘肃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就是其中一家。王永生和该公司股东相识是在2003年12月召开的一次会议上。2004年开始,该股东为了让这位定西市明日之星多多关照自家企业,每年过年都会备好礼物去给王永生拜年。随着交情越来越深,王永生的职位越来越高,该股东每年带去的礼物分量也越来越重,从2万元到5万元,再到10万元……王永生在定西市任职期间,该股东共给他送去了55万元,而这仅仅是春节拜年的礼物。2009年,王永生计划去香港玩,得知消息的股东“贴心”地又为他准备了1万美元。2010年,王永生做阑尾炎手术,股东前去探望,临走又给了王永生3万元。王永生也记得这份“情谊”,凡是该企业的项目他都特殊关照,城建职能部门给他汇报时从未提出反对意见。

在定西市任职的7年间,王永生总计收受15家企业250余万元的贿赂款,这些企业都是看中了王永生手中主管城建工作的权力。

权力有了,对熟人格外“热心”

2011年,王永生调到甘肃省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甘肃省广电公司)担任总经理。从“政”到“商”,逢年过节带着礼物来看望他的人一点没有减少,除了与企业老板间的觥筹交错,王永生的“交情”又多了些单位下属和熟人。

王永生曾经的一位下属说,自从王永生调到甘肃省广电公司,尤其是担任董事长后,单位的政治生态和风气就变得很差,逢年过节,很多员工都会给王永生送礼。全省各个分公司领导也会特地来兰州一趟,在向董事长汇报工作的同时,表达一下心意,这也成为了那几年整个单位心照不宣的“规矩”。

担任董事长期间,王永生请第三方公司对甘肃省广电公司的组织架构重新设计方案,并经常提出要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大规模调整,对全体干部的岗位重新洗牌,全体“卧倒”、双向选择。在这一背景和压力下,很多原本不想去给领导汇报工作的员工,害怕王永生会在工作上为难自己,虽然没有请托事项,也没有谋取职务晋升的想法,为了安心工作,也纷纷用红包敲开了王永生办公室的门。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有职工反映,王永生任人唯亲的问题非常突出,谁和他关系好就能得到重用,而关系好就要靠多去“汇报工作”。虽然对下属严厉,但对于熟人,王永生却格外“热心”。2013年8月的一天,王永生在定西市工作时的同事来甘肃省广电公司看望他这位昔日的领导。原来该同事有个弟弟只会开车,希望王永生帮忙把他弟弟安排到甘肃省广电公司开车,落个稳定的工作。王永生听后没有明确表态,只说“等等看有没有机会吧”。老同事心领神会,临走时在椅子上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是他的“一点心意”。2014年5月,该同事的弟弟果然被甘肃省广电公司聘为司机。这位同事也深感老领导很重“情义”,从那之后,即使没有什么事情需要王永生帮忙,每年元旦前后还是会专程去兰州,在王永生办公室聊聊天,临走时再“不小心”落下一个信封。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永生在担任甘肃省临洮县委副书记(挂职),陇西县委副书记、县长,定西市副市长,甘肃省广电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218.26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王永生对价值1547.66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私心重了,违规巨资买违建

2012年初,王永生带领甘肃省广电公司及所有分公司中层领导赴浙江杭州某广电网络公司学习考察。参观该公司电话客服中心和机房时,王永生很是赞赏,当即决定甘肃省广电公司也要建一流的客服中心和机房。回到兰州后这件事便提上了日程。由于甘肃省广电公司当时没有合适的房子用于建设,就计划购买外部房产进行改造。原兰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处房产被列入备选方案。为了能够和甘肃省广电公司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并高价卖出该处房产、顺利收回购房款,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提着一个装有30万元现金的蓝色文件袋,去王永生家串门。

很快,王永生就拍板决定,购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产用于新建客服中心和IDC机房。然而,这个决定并没有按照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流程经过董事会、股东会的上会研究,在决策前也没有由党委会进行把关,如此重大的项目,王永生仅通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就拍板了。这份共计3380余万元的购房合同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暗自窃喜。案发后,经多方认定估价,该处房产时价仅为1434万余元。更令这位法定代表人欣喜的是,如他所愿,购房合同签订不久,甘肃省广电公司就开始陆续支付购房款。

而这个重金打造的客服中心和机房投入使用后,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显现出来。由于机房内的精密设备对于防震、防水、散热的要求非常严格,不适宜建在地下,而已购的房产紧挨排洪沟,毗邻热力泵房、蓄水池,各项指标都远达不到标准。王永生的独断专行、力排众议,让调研分析、专家论证成为摆设。更加离谱的是,这个投资数千万元购买的固定资产竟然是没有经过验收的违建商住楼,随时面临拆迁。但木已成舟,为了能让机房勉强投入使用,机房建成后又多次在散热、防水、承重上做了额外处理。即便如此,机房在实际运用中仍然出现了局部温度过高、渗水、建筑物外侧裂缝等情况,先后3次维护改造,又花费了56万余元。

排场大了,太把自己当回事

出门秘书拿衣服、司机拿杯子,事事都要讲排场。王永生的官僚作风深受单位员工诟病:“他呀,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王永生的做派在一些合作企业面前更为突出。2013年7月,王永生受邀到北京担任某复审赛活动评委。在询问该复审赛活动能否在兰州举办时,得到肯定答复后,王永生便向组织方某公司总经理表示自己需要到美国总部实地考察,顺便参加当年11月在纽约举办的颁奖典礼。总经理为了促成该复审赛活动在兰州举办,便积极联系美国总部,给王永生发了一份邀请函。

同年11月,王永生在某公司总经理的陪同下飞往美国。在酒店里,王永生把总经理叫到房间,表示既然是“因公”考察,该公司是不是应该承担大约6000美元的出差费用。总经理心领神会,回房间取了钱拿给王永生,王永生当然也没推辞。2014年,该公司如期与甘肃省广电公司合作在兰州举办了评审活动。

“好大喜功、刚愎自用”,是很多员工对王永生的评价。自从到了甘肃省广电公司,为了追求GDP,追求虚拟经济,也为了个人政绩,王永生推动企划了不少投资项目和子公司建设,但因为缺少前期调研评估,很多项目都不切实际,除了一两个还能勉强维持,其他都是亏损状态。

2014年,王永生认为大数据业务非常有发展前景,便赴南方考察。在考察过程中,王永生当即决定和某集团合作在甘肃建设大数据项目。为了该项目能够获得甘肃省委、省政府的支持,王永生多方协调,费尽心机。但即使有政府支持,如此重大投资也必须经过公司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后才能实施,但王永生只是象征性地组织了一次总经理办公会来讨论,在未经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决策的情况下,该项目便上马了。因为项目决策比较草率,没有对甘肃市场进行认真、充分调研论证,这个仅采购设备就投入5000多万元的项目运营情况却不是很好。

检察长说案

“一念之差”身犯三罪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蔡玉霞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触犯三个不同的罪名,却源自相同的“一念之差”——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对心中信念的背弃、对手中权力的放纵和对金钱欲望的贪念。从学者、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再到商人,角色的变化、利益的侵蚀,让王永生一步步走向权力漩涡的中心,也让他一步步陷入犯罪的泥沼,直至站在被告人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王永生成为重大职务犯罪的被告人,究其原因,客观上确实存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其个人在角色转换、社会转型过程中,没有及时、深刻地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忘记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服务宗旨,丢掉了作为国家干部的职业操守,导致道德滑坡、作风蜕变,最后身陷囹圄。

所谓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王永生的犯罪是严重的,留下的教训也是深刻的。首先,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员干部如若守不住自己的底线,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捞取财物的资本,就在那一伸手之间,注定将沦为阶下囚。其次,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党员干部一旦放松党性修养,纪律就会松弛,行为就会失范。一定要加强政治修养和党性锻炼,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克服侥幸心理。第三,公私不分轻则影响工作,重则害人害己。党员领导干部要谨慎用权。只有事事处于公心,才能堂堂正正为官;只有一心为民,时时廉洁自律,才能坦坦荡荡做人;只有公私分明,守住党纪国法的红线,才能对国家和百姓尽责,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