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检查组的小刘收到一份审理部门制作的《证据资料补正通知书》,让小刘很惊讶,因为通知书中注明让检查人员核实该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度查补税款中“六税两费”未适用减半优惠。小刘觉得企业自己没有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税源管理部门也没有及时介入,稽查人员在检查时也不应该管人家是不是应该符合享受税收优惠。但是,这份通知书中明确要求检查人员取得企业所属年度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相关证据资料,对符合销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在处理决定中调整企业的税款计算方法。针对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度查补税款中“六税两费”未适用减半优惠的问题,必须按规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像这种类型的《证据资料补正通知书》,在天水税务稽查部门,已经由“惊讶事”变为“新常态”了。

检查组的小杨最近对一户“双随机”企业检查完毕,制作了稽查报告,但是迟迟不敢将案卷资料移交审理部门,因为稽查报告中查实的问题涉及的补税金额才两百多元。在检查日期临近结束时,小杨不得已硬着头皮将该企业提交审理部门,在将有关资料移交审理部门时,主动说出补税只有两百多元。然而令小杨意想不到的是,审理部门的人员直接回怼自己,说审理部门审的案件事实、案件证据以及法律适用依据,不是审理税额大小的。像这种补税金额较小或者检查无问题的案件,在天水税务稽查部门,已经由“新鲜事”变为“新常态”了。

检查组的小王在最近的稽查报告撰写中,基本情况一栏中增加了新的成员。这个新的成员就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包括税收优惠的内容,优惠时期,优惠实现的方式,留存资料的基本情况等等。之所以增加这个新成员,是因为审理部门向检查部门下发了新的规定,要求检查部门在检查企业的涉税问题的同时,必须对相关应享未享和应享已享的优惠政策进行全面复核。像这种检查人员除了检查未交少交税款同时还核实应享未享税收优惠的现象,在天水税务稽查部门,已经由“特殊事”变为“新常态”了。

据悉,今年以来,天水税务稽查部门“另类减税”累计超过50万元,涉及企业5户,为助力企业消除疫情影响,全面复工复产贡献出一股特殊的力量。( 赵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