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票、看影视、玩游戏、购私物的,一律下沉到市交警部门三个月,上街头路面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合肥发布的这则“新招”引发热议。
这个规定,是在合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经济形势分析调度会上提出的。它的目标,是要以此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激发其“新状态”,提升工作效率,实现市直机关效能建设更进一步。
公职人员利用上班时间“摸鱼”,这些年各地通报和查处了不少。比如,有干部在办公室用手机玩“开心消消乐”游戏,被免职处理;有的落马干部被曝,“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证券软件”。更有不少地方早就明确规定,严禁在办公室上网聊天、打牌、炒股、看电影电视和听音乐等行为。
这些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与一般的违纪违规不同,多属于“软性”的不作为,甚至成为一种无意识的“机关文化”。但它混淆了公私界限,危害性却不容小觑,影响工作效能不说,也容易催生消极作风,更伤及民众对公职人员的形象观感。对此加以明确约束,确实很有必要。
退一步讲,上班就该有上班的样子,这是各行各业的规矩。作为公职人员,更应该严于律己。
合肥这次的规定引发关注,主要是惩罚措施颇有“特色”。它并不是模糊化的“一律严惩”或是大而化之的“严禁”,而是明确了具体的惩罚举措——“上街头路面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
这个惩罚,说轻也轻,但说重也重。要害在于,把惩罚和处理公开化。毕竟,相较于内部通报批评,所有人都可能更忌惮于这种“抛头露面”的“劳动处罚”。
当然,惩罚举措明确了,具体的监督也得跟进。更重要的是,围绕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和处置,应该常态化,避免沦为“一阵风”。
受内外部环境的影响,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压力都不小。要确保完成任务,满足民众的期许,各级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都应该提效能、强作风,展现出新状态、新面貌。管好公职人员,向上班时间要成效,是起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