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居住在朔州市朔城区的市民遇到的一系列烦恼事,幼儿在朔州市城区文博幼教中心读书,学校在2020年1月2日提前收取下个季度学费2350元。因今年疫情没有开学,家长三番五次要求退款才退掉2083!剩下的钱说是书钱,必须把书拿回家里,不能退!回到家里才发现书钱按照标准价格只需要168元,剩余的钱不知去处!问李园长说是他们学校的加盟费!加盟费能融入到书钱里?家长疑问加盟费也要算到学费里吗?李园长说文博幼教中心每年每学期都是提前收取学费,各项费用都是园规!家长们说这个幼教中心还有几项乱收费的问题,但为了孩子就忍气吞声不说了。现在还有19年收的秋季校服钱100元,至今没有发校服,要了几次钱也不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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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事6月1日家长反映到朔州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说三个工作日给回复。

等到6月9日再次打通12345市民热线,工作人员回复说朔城区教育局已经给予回复:已经和家长处理中。可家长却没有得到任何处理解决的消息!家长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说把此事再反映回去吧!我们没有接收到教育局和文博幼教中心处理解决的通知。

直到6月15日家长再次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答复是:朔城区教育局回复说:朔城区教育局已派工作人员双方当事人调解处理。这就是处办结果!

无奈的家长再次让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帮忙反馈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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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日家长们也没有接到任何调解处理结果!

疑问;朔州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到底为市民服务了哪些?

朔州市朔城区教育局难道没有接到市民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的问题吗?

还是朔州市朔城区教育局在搪塞忽悠朔州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呢?

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

第十二条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

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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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朔城区文博幼教中心是特殊的吗?

市民反映的问题到底谁来解决?如何处理?

家长感叹的说!难道是这个事太小?或者说朔州市的这些部门只是一个摆设?

希望朔州市相关部门核查,敢作为,真作为!钱虽小,事不小。让朔州市民能感受到朔州市人民政府正义的力量。

来源:新浪微博 民生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