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政县长免职记

“本人对违纪事实无异议”——在违纪事实材料上签下自己名字后,李生文说:“我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改正错误,不再触犯党规党纪。”

这是2019年3月16日,甘肃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与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县长李生文见面时的一幕。

临潭位于甘肃南部、青藏高原东北边缘。作为“三区三州”的深度贫困县,临潭到2018年年底仍有5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05万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无疑是全县首要任务,但作为政府“一把手”,李生文却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懒政怠政,致使脱贫攻坚受到影响。

李生文从2008年12月起担任临潭县县长,前几年他还积极谋划全县发展工作,随着任职时间渐长,滋生了安于现状、甘于平庸的思想,失去奋斗精神。这从县政府常务会议举办次数上可见一斑。根据《临潭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常务会一般应每月召开1至2次,而在2014年至2017年,李生文未按规定及政府工作实际,及时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处理政务,4年间总共才召开30次,其中2014年6次、2015年7次、2016年5次、2017年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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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次数少,大量议题堆积、延迟处理,许多议题堆积的时间长达1个月以上,最长的超过5个月,在干部群众当中造成不良影响。

一方面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少,另一方面一些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却违反国家法律。比如,在县人代会已审议批准财政预算草案的情况下,李生文却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该草案,再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批,致使县财政部门在100多天后才向县政府各部门批复预算,违反了我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李生文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履职懈怠,必然影响到脱贫攻坚。在李生文任县长期间,临潭出现一系列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比如,甘肃省审计厅2017年年底审计发现,临潭村级互助政策落实不到位,互助社入社户数平均28户,贫困户入社率仅为30.63%,均未达到《甘肃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成立互助协会的会员总数不得低于50户,且贫困农户入会率不得低于贫困户的50%”的规定。

临潭还存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房屋建设面积超标准问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建档立卡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能超过20平方米,但临潭县发改局在2016年却擅自将这一标准提高到25平方米。在实际执行中,有的项目更是严重超标,个别人口超4人的贫困户购买易地搬迁安置房面积达170平方米,人均达42.5平方米。

“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李生文对这些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第二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人说。

李生文还违反组织纪律,多次将未经县政府党组或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个人决定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多次未请假报告,赴外地参会、就医或处理家事。

2018年年底,甘肃省委第七巡视组向省纪委监委移交李生文违纪问题线索。12月11日,经甘肃省委批准,第二监督检查室成立核查组进行初核。核查组一行5人通过走访州政府办、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人大,调取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掌握了李生文违纪的充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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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6日,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李生文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问题立案审查。省纪委监委认为,李生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弱化,纪法观念淡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给予党纪处分。

2019年3月,甘肃省纪委监委给予李生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随后,组织部门调整了李生文的职务。

据了解,2019年临潭投入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9亿元,建成801个扶贫项目,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100%,建制村通水泥硬化路、行政村通畅率达到100%,“十三五”期间易地搬迁任务全面完成,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实现清零,18所卫生院、141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部达标。2020年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临潭等31个县退出贫困县序列。(王衡 王小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