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扰乱正常屠宰市场秩序,严重危害食品卫生安全,为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市公安机关持续保持行业治乱高压态势。6月3日,市公安局联合湘桥分局在湘桥区城西街道沙洲村成功捣毁3个生猪私宰的黑窝点,抓获涉案人员19名,现场查扣生猪37头,缴获屠宰所用工具一批。

今年2月份,民警在工作中掌握到湘桥区城西街道沙洲村有人私宰生猪,并将私宰肉运到市场进行销售的重要线索。湘桥分局治安大队牵头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摸查打击工作。由于私宰的窝点隐蔽性较强,且宰杀时间都在深夜,给民警的侦查工作带来难度。在市局治安支队的大力支持指导下,专案组全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近4个月大量走访和蹲点调查,民警详细掌握了位于沙洲村三个私宰黑窝点的内外情况,相关违法嫌疑人的身份、窝点的运作模式等信息。

6月3日凌晨,收网时机成熟,市、区两级治安部门和城西派出所民警联合组成多个抓捕小组,兵分多路,直捣沙洲村3个生猪私宰的黑窝点,现场抓获正在作业违法嫌疑人翁某祥、黄某章、张某(安徽省太和县人)、陈某如(江西省新赣县人)、熊某文(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周某平(重庆市人)等16人,现场查扣生猪37头,缴获屠宰所用工具一批。同案人唐某平(广西省桂林市灌阳县人)、陈某桐(湘桥区磷溪镇人)、龙某林(云南省富宁县田人)先后到案接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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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黄某章、张某、翁某祥、熊某文等人交代明知位于沙洲村七片生猪屠宰场没有取得任何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仍受雇他人从事私宰生猪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事实;周某平、陈某如交代受雇他人在位于沙洲上洲村一屠宰场私宰生猪的违法事实。陈某桐交代在明知上述私宰场没有任何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仍雇佣唐某平、龙某林将生猪运送销售给私宰场经营者进行私宰销售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章、张某、翁某祥、陈某桐、唐某平、龙某林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违法人员熊某文、周某平、陈某如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