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都知道应该积极抢救伤员,并拨打报警电话和求救电话,可是,家住广东省中山市的一男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仅不救助伤员,反而驾车逃逸,结果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法律的严惩!

据了解,事发在近日,贵州人赵某酒后驾驶粤T牌丰田小车回家,在途经翠亨快线南朗段一岔路口时,由于边开车边玩手机,注意力不集中,直接和一台行驶在机动车道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随即被他的车碾压,骑手当场身亡,赵某不仅没有下车查看,反而继续向火炬开发区方向行驶了9公里,一路上火花四溅,最后把丰田车和电动车都扔在了长江南路创星汽修厂的门口后,弃车逃逸,接警后,中山南朗交警大队立即开展事故勘察工作,不过,次日凌晨,赵某在强大的缉捕压力下,还是向警方投案自首,尽快已经过去了几个小时,赵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仍然超过醉驾标准,目前,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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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赵某,终将为自己的罪行,付出沉重的代价。

而电动自行车骑手,贪图方便,违规骑行在机动车道,也是因为自身安全意识薄弱所致,发生人员死伤,并不值得同情。

万般皆有因,惨烈的交通事故并非都是意外,更多的还是人为因素在作怪,驾驶员不当的操作习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引发事故的导火索。

借此案例,希望广大司机朋友,都能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正所谓道路千万条,安全仅一条,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