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纪委监委网站对外公布↓↓↓

霸州市煎茶铺畜牧兽医站副站长金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办理虚假农业保险理赔,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金国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霸州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金国政务开除处分。

永清县管家务回族乡吴庄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建峰,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违反生活纪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套取粮食补贴款用于村务开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永清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建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保定市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阜平县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立民违规为他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侵害实际投资人合法权益问题。2012年12月,张立民收受张某某等人财物,利用虚假资料为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侵害了该地块实际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张立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张立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曲阳县水利局原局长闫秀章、河道费稽征站原站长张磊向企业索要财物问题。2018年,闫秀章指使张磊多次向辖区内河道采砂企业索要财物共计14.5万元用于单位和个人支出。此外,闫秀章、张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闫秀章、张磊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3.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股股长刘静磊向企业乱收费问题。2019年3月,刘静磊在组织专家对某企业项目规划进行技术审查过程中,向该企业违规收取专家评审费2万元。2020年1月,刘静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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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李旗庄镇丁桥庄村党支部委员李国庆,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国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海港区驻操营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王斌、驻操营镇板厂峪村党支部书记许建峰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板厂峪村时任村委会主任张继兴(非党)在负责本村征地补偿过程中,将他人土地上的附着物填报在自己名下后报到镇里,王斌、许建峰2人未认真审核,致使张继兴多领取补偿金56662.5元。2020年1月17日,海港区监委将张继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经海港区纪委研究决定,2020年3月5日对王斌同志诫勉谈话,4月15日给予许建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抚宁区大新寨镇西峪沟村委会原主任吴培柱违规向农户收费问题。大新寨镇西峪沟村在申报农村低保工作中,村委会原主任吴培柱擅自决定收取申请办理低保的农户每户30元共计2070元“工本费”,交给镇农经站站长兼村会计贾兴文,贾兴文在明知该笔款项是向农户收取的情况下,仍然将此款项用于申报期间的复印和餐费支出。2020年3月31日,镇党委对贾兴文同志诫勉谈话。2020年4月14日,抚宁区纪委给予吴培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卢龙县蛤泊镇白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白长礼侵占人畜饮水工程款问题。2012年,白庄村实施人畜饮水工程,村里共向本村群众收取自筹款95400元。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白长礼利用其管理自筹款的职务便利,侵占其中的9300元用于其个人支出。2020年3月18日,卢龙县纪委给予白长礼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资金已返还村集体。

4.青龙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赵学峰违规办企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08年7月至9月间,赵学峰在娄杖子乡前擦岭村建设铁选厂分别租赁了19户村民22.248亩土地,约定土地年租金每亩900元。2017年以后,赵学峰未向各户支付土地租金。2017年3月,赵学峰在铁选厂门口张贴终止租赁告知书,但铁选厂仍占用原有租赁土地,从而引发群众信访,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15日,青龙满族自治县监委给予赵学峰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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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孙氏镇刘边村原村委会主任徐景石,违反政治纪律,拒不配合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将村集体资金入账,直接用于村务支出,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孙氏镇党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文安县纪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徐景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综合自|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