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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制日报记者 蒋安杰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体例上共设7编、涵盖1260条法条、10万余字,主旨在于保护公民的民事权利,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生活,这样的鸿篇巨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可谓绝无仅有,这也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

伟大的时代,诞生伟大的法典。

这部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更是离不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

5月28日下午,西南重镇,歌乐山下,北京人民大会堂迎来共和国法治建设历史性一刻时,一场“亲历见证民法典——西南政法大学办学70周年报告会”在西政同期举行。

29日即将98岁的金平教授来到了现场,他激动地表示:

“《民法典》的出台确实不容易,需要具备许多条件,此生能看着其出台,很激动,也非常喜悦。这是我和《民法典》的缘分,也是我生日最大的‘礼物’,此生再无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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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教授其人

金平教授,出生于1922年5月29日,安徽金寨人,当代民法学家。1949年毕业于国立安徽大学法律系,同年入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军事政治大学学习,结业后随军南下,从事地方政权建设和基层政法工作,历任云南省曲靖县人民政府司法科长、法院院长等职,1953年调中央政法干校学习,次年结业后,到西南政法学院任教,主要讲授民法、婚姻家庭制度、比较合同法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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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二排左四)参加第三次民法典起草时与起草小组全体同志合影。受访者供图,来源新华社新媒体

金平教授是新中国民事立法的亲历者。从1954年起,金平教授先后三次(1954—1957年、1962—1964年、1979—1982年)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民法起草工作,并在第三次民法典起草工作中担任了“民法起草小组所有权分组”的负责人,是参加了新中国三次民法起草工作唯一健在的学者,为我国民事立法,特别是被誉为中国的人权宣言的《民法通则》的制定与传播作出了历史性贡献,被誉为“当代民法史的活化石”。

人教授单位负责人、师生代表以及校外媒体记者等参加了报告会。大会他提出的“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应该是人与人之间,也就是公民之间、社会主义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平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观点,不仅被《民法通则》第2条直接采纳,而且还为我国民法学的学科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影响深远。

此外,金平教授关于 “物权制度”、“合同制度” 、“精神损害赔偿”和“民法渊源”的研究成果也对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起到了重大影响,并受到美国、日本学者的关注。

中国民法学“春天的故事”

西南政法大学的这场报告会上,党委书记樊伟,党委副书记、校长付子堂以及全体在家校领导,党委常委、校长助理,相关单位负责人、师生代表参加。

“报告会的目的是通过回顾西南政法大学建校70年来民商法等学科建设紧密围绕、融入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史,讲述老中青三代民法人亲历、见证、参与民法典制定与颁布的故事,鼓舞新时代西政人坚持‘心系天下’的西政精神,为中国法治进程的发展再立新功”,付子堂在主持致辞时说道。

报告会由金平教授主讲,赵万一、谭启平、孙鹏、黄忠四位教授做与谈人,大家共同回忆了许多往事,感慨万分。其中,几乎每个人都谈到了那个被誉为“改革开放后中国民法学黄埔班”的“全国第三期法律专业师资进修班民法班”。谈及过往,金平老师多有激动。

谭启平教授以《中国民法学“春天的故事”》为题对记者介绍了这个班。那是一个由金平首创提出、全程策划、劳心奔波并经司法部同意并委托西南政法学院后举办的全国性民法师资班,也是1978年全国法学教育恢复招生后举办的第一个民法师资班。办班的目的在于当时解决全国性法学院校民法师资奇缺、民法学教师教学水平不高和能力不足的急迫问题。这个班,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法学的教学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作用。该班开班于1983年3月,它带来了中国民法学的春天…

那是一个全部由副教授担任授课教师的最高水平培训班。授课教师佟柔(调整对象—法律行为)、金平(代理—所有权)、赵中孚(债总、合同)、(债总、合同)、张佩霖(损害赔偿、继承、智力成果、保险)、 杨怀英(婚姻法)、江平(国际商法)、谢邦宇(罗马法)、关怀(经济法)等,虽然都是副教授,但他们确是当时中国民法学教学与研究最高水平的主要代表者。

中国民法学领军人的“北佟南金”, “民法说书人”赵中孚老师、德高望重的“女神”老师杨怀英,在这里风云际会;时正中年的江平老师在这里开启了他的“铁嘴男神”之路……

那是一个学员学习需求强烈、学员代表性广泛、只求知识不问身份的群英荟萃班。学员来自除西藏、台湾外的28个省(市、自治区),维、蒙、回族学员7名,最大年龄57岁,最小22岁;该班原计划招收50人,实际招收正式学员74人,另外接收市内走读生7人,旁听生22人(外校进修生、本校研究生、干训生、经济法教研室老师),民法、民事诉讼法教研室老师28人。

那是一个学术自由、开放包容、民主和谐的培训班,也是民法与经济法调整对象及理论争议交锋、交流与对话的学术前沿“阵地班”。佟柔(民法)、关怀(经济法)的课程及面向西南政法学院学生的校内讲座,带给西南政法学院当时盛况空前的学术盛宴。

那是一个人才辈出、影响深远的班。该班绝大多数学员成为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各大法学院校民法教学的骨干、国家民事立法与法治建设的栋梁和中坚,却是不争的事实。原任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现任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同志、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震教授、刘士国教授,知名民法学者柳经纬、张淳、闵锋等教授,都曾是那个班的学员。

那是一个开办在春天的班,发生在西南的“故事”。在这里播下的民法种子,蓬勃生长在共和国的大地和庙堂间,助推着中国社会的不断进步、民法观念的不断附添、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几代中国民法学人期盼的法典梦圆。

见证伟大的《民法典》通过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以后,便开始了新中国第一次《民法典》的起草。同年底,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的金平教授,被指派赴京从事新中国民法典的起草工作,那一年他才32岁。

1962年,随着经济建设的复苏,《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又被提上议程。金平教授受邀再次北上,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法律室的主持下,继续从事民法起草工作。

1979年,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金平教授又一次受邀到北京参加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并担任“民法起草小组所有权分组”负责人。

1985年4月10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1986年4月12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就是来源于此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从1954年到2020年,历经66个春秋。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当我在《决定》出来的当天到老校区告诉金平老师编纂民法典已被列入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时,老人热泪盈眶,对我说‘太好了,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新中国民法典的问世’。”谭启平教授对记者电话特别回忆了这个感人的细节。他说,“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金平教授好多次清晨就给他打电话,询问编纂进展,并提出他对有关制度规定独到的构建思考和修改建议。”

金平教授近一个世纪的人生,与民法典渊源深厚。为表达对金平教授为新中国民法典制定所做贡献的感谢,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谭启平教授在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审议通过的当日及昨天的报告会上,代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向金平教授二次献花,特别表达了对金平老师的敬意!

见证《民法典》通过的历史时刻,报告会上,金平教授激动地说,“民法典的编纂完成,来之不易。以我自己亲身经历,我深感:只有在这个伟大的时代才能产生这样的一部重要法律。我们的《民法典》虽然是编纂而成,但相较于《民法通则》和几个民事单行法,在立法理念、编纂体系、具体制度等各方面都有很多很好的创新。我虽已老,但我也还要继续学习之。”

民法典是几代民法人的共同追求,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它能出台,乃此生一大幸事,“民法典的颁布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和谐提供保障,成为我国法治进程中值得铭记的一件大事。”金平表示。

金平教授期待,今后在依法治国实践过程中,用好这部法,更重要的是将法治的精神,透过这部法,透过持之以恒地遵法、守法、执法努力,传导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成依法治国的有序环境。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98岁的金老表示,要让《民法典》从纸面上的法变成行动中的法,还需要我们全体法律人,尤其是民法人通力合作、继续努力,认真将《民法典》的精神与制度阐释好、传播好、发展好。一定要让《民法典》真正成为新时代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发展、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