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为进一步提升汽车驾乘人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助推养成交通安全习惯,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要求

1、机动车驾驶员及前后排乘坐人必须全程系好安全带;

2、骑行及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驾驶无牌摩托车;

3、驾驶机动车辆、骑行摩托车、电动车必须按规定各行其道,严禁横穿马路、逆向行驶。

二、整治范围

全县公路和城区道路。

三、整治时间

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四、管理措施

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人实行罚款记分的行政处罚;涉及出租、客运、校车、班车、快递、外卖等行业的同时抄告企业及主管部门;对于违反规定的岚县公职人员除依法处罚外,要备案登记并抄告其所属单位,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驾驶人乘车人违法频发的企业,将采取约谈、曝光、依法处罚或停业整顿的方式,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服从管理,有意制造事端,造成一定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县公职人员要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履行交通安全义务,带头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带头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带头倡导文明交通出行,带头服从交警管理指挥,各单位务将本公告规定与要求传达至所有公职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岚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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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