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县工作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增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的能力。县司法局以落实县府办近日正式印发施行的《利津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和《利津县行政诉讼败诉报告制度》规定为契机,近日在利津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楼大会议室组织举办了第二期全县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 本次业务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广泛,涵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骨干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30人。 会议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流程、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前自行审查工作等方面,结合实际案例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常见问题和预防等方面的有关知识进行了讲解,专业性和实操性非常强。对参训人员更好地运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日常执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会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参训人员要切实担起责任,将培训范围延伸到所属部门每个行政执法人员,确保本行政区域所有执法人员均受训,使其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得到切实的提升,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此次培训,一方面增强了全县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和各单位法制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让大家深刻体会到新时代新形势下被赋予的职责使命;另一方面也切实提升了大家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局面打造了良好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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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