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非法采折销售刺玫花沙枣花枝芦苇叶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林木资源管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全区范围内严禁非法采折销售刺玫花沙枣花枝芦苇叶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城乡范围内非法采折刺玫花、沙枣花枝、芦苇叶。

二、严禁运输、销售非法采折的刺玫花、沙枣花枝、芦苇叶。

三、严禁破坏树木,破坏生态,不得购买非法采折的刺玫花、沙枣花枝、芦苇叶,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没收。

四、严禁各类经营场所、市场、住宅小区为非法采折销售刺玫花、沙枣花枝、芦苇叶者提供经销场所。

五、执法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城乡绿地资源管理,对非法采折销售刺玫花、沙枣花枝、芦苇叶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视情况处以50-500元罚款。

六、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非法采折销售刺玫花、沙枣花枝、芦苇叶等行为及时提供线索,电话:0936-8227426、 0936-8860335。投诉举报情况查证属实,并经有关部门现场处理后,每条线索给予50元奖励。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