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某某违纪问题的证据材料存在收集不充分、证明力薄弱等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规定》的规定,应退回纪检监察室补充证据。”

“我认为这个违纪案件的主要问题是执纪程序不过关,没有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难以让被审查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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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旌德县推广“以案代训”,提升乡镇纪委办案人员办案能力的一个缩影。

为切实提升乡镇纪委案件审理质效,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作用,推动新时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将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案件审理水平作为能力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通过“以老带新”传经验、“以案代训”做模拟、“乡案县审”做实操、“一案一议”促学习的有机衔接,不断打造基层案件审理能力培训平台,以高知识、高水平、高能力的监督执纪队伍强化纪律监督,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效,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能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心服口服,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者,治之端也,要想防止‘干部忙了一身汗,群众还是不点赞’现象的发生,就要做好纪律审查的‘后半篇文章’,以高质量的案件查办提升震慑,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县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杜和文表示。

据悉,为破除基层办案人员流动大、执纪办案力量不足、案件审理质量不高等难题,该县纪委监委一方面从自身着手,有针对性地制定审理业务培训内容,发挥“资深”业务精英“辐射”优势,实现“以老带新传帮带、以新促老共成长”的培训效果,不断夯实业务理论基础,规范监督执纪程序,提升基层办案水平;另一方面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运用协作区联合办案机制盘活现有的监督执纪“人力”,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设立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10个、县纪委监委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3个,变“单兵作战”为“兵团作战”, 攥指成拳、联合作战,为基层办案“换挡提速”。

“正人先正己,欲言先自省,案件查办是纪检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最直接、最有力、最能增强群众获得感的监督方式,我们要不断提升查办案件的能力水平,证据确凿办‘铁’案、精益求精办‘好’案,确保案件质量‘不缩水’、审理业务‘不荒废’,切实维护党纪权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构建常态化乡案县审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分别归类评分统计,适时公布评查结果、反馈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冯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