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为进一步加强岚县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提升岚县非现场执法工作,推进执法公开化,结合岚县道路交通实际,现将岚县新增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公示告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从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31日止,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新增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

(一)固定式测速取证设备。抓拍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遮挡号牌、打电话等违法行为

1、兰家舍测速点(S217 5KM+800M);

2、阴阳湾测速点(G209 827KM+650M);

3、后子坪测速点(G209 794KM+550M);

4、闹沐浴测速点(G209 788KM+450M);

5、前庄村测速点(G209 770KM+50M);

6、南头村测速点(G337 698KM+600M);

7、山底村测速点(G337 706KM+300M);

8、程家湾测速点(G337 722KM+750M);

9、会里村测速点(G337 728KM+500M);

10、顺会村测速点(G337 672KM+120M);

(二)固定式弯道超车抓拍设备。抓拍弯道超车、压线、不系安全带、遮挡号牌、打电话等违法行为。

1、营坊村弯道(G209 765KM+200M);

2、闹沐浴弯道(G209 789KM+50M);

3、蛤蟆神村弯道(G209 831KM+550M);

(三)电子警察设备。抓拍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压线、不系安全带、遮挡号牌、打电话等违法行为。

1、S217省道与S252省道交叉口(下马铺村十字路口);

2、西连接线 S252省道陈家营丁字路口;

3、S252省道刘家庄转盘十字路口(中石油加油站十字口);

4、岚河南路宜居苑丁字路口;

5、普明镇龙山小区十字路口;

(四)违法停车抓拍设备。抓拍违法停车行为。

国道337(原313省道)683KM--685KM马家坪路段全路段禁止停车,全天候24小时抓拍,对违法停车行为自动上传,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违法信息系统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提升岚县良好形象,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梁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