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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旗农资产品质量提升工作,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0年初制定的年度抽检计划,组织对全旗滴灌带生产企业生产的单翼迷宫式滴灌带、内镶式滴灌带、给水用硬聚乙烯(PVC-U)管材进行全覆盖监督抽检,经检验,鄂托克前旗星雨滴灌带厂等3家企业生产的单翼迷宫式滴灌带滴水孔间距偏差率、公称壁厚极限偏差、耐拉拔伸性能不合格。在接到检验报告后,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抓好不合格滴灌带生产企业处理和后续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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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地核查,限期整改

组织执法人员对3家不合格滴灌带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对同批次未销售的不合格滴灌带产品进行了现场封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针对企业产品的不合格项,分析造成产品不合格原因,帮助企业限期提供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二是“调查+约谈”,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意识

对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进行了质量提升约谈,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技术指标、产品工艺流程等进行生产,提升有关人员质量管控意识。

三是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不合格滴灌带生产企业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鉴于滴灌带属于季节性生产,执法人员要求企业恢复生产前必须将试生产滴灌带产品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经检验滴灌带产品合格后才允许恢复生产、出厂销售。

总编辑:杨晓琴

责任编辑:罗腾亚

本期编辑: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