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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讯 通讯员吴倩霞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连日来,交警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呼吁广大群众重视“一盔一带”安全作用,更用多起因不扎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伤亡的典型案例,向广大群众说明了“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宣传效果良好,许多市民纷纷主动戴起了安全头盔。但从下面的这起案例中,说明了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的佩戴安全头盔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更有甚者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

2020年5月23日晚10时15分许,梁某伟驾驶桂Nxxx1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张某城沿省道515线由大直镇往大寺镇方向行驶,行至大寺镇天安村委白甲村路段时适遇前方由范某银驾驶的桂Nxxx83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在道路中间倒车进入右侧路口。由于夜间能见度低加之车速较快,梁某伟在发现这一情况后已经来不及停车或避让,于是重重地撞向了该货车左侧车身,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其中二轮摩托车车头基本碎裂。而摩托车上的驾乘人员梁某伟及张某城二人腿部骨折,其中驾驶员梁某伟更是因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而导致头部、面部受到重创。

事故发生后,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大直中队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处置,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借此案例,交警部门再次向广大群众强调,“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并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要正确认识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头盔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切勿以佩戴头盔避免交警部门处罚为出发点,而应以保证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主动戴上安全头盔,平安出行平安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