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瑞雪)“谢谢法官,帮我跟原告做了调解,给了我时间去筹钱。现在国家抓口罩诈骗这么紧,我也就是想从中赚点差价,没想到被人骗了,我一定会按时返还剩余钱款。”说出这些话的是一起口罩买卖纠纷案件的被告周某某。

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法院通过线上当庭调解了一起口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官秉持着疫情期间“少聚集、 不聚集”原则,采取微信调解、云开庭的形式最终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2020年2月9日,原告姜女士通过朋友圈与被告吴某某相识,吴某某对姜女士说他那里有口罩出售,双方协商确定口罩价格为3元一只,姜女士最终决定购买18万元的口罩。达成购买口罩意向后,从2020年2月10日开始,姜女士分七次给被告转款182000元,但被告从始至终未发给原告一只口罩。事后,被告周某某退还告给原告10万元,尚欠82000元未归还。原告曾多次向被告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被告一直推诿,原告姜女士于近期将被告周某某起诉至江源区法院

由于法官在开庭前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工作,在庭审中,被告认错态度十分诚恳,当事双方调解工作开展地异常顺利。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被告通过微信给原告共转账42000元,并约定在6月15日之前将剩余的4万元欠款全部偿清,被告积极偿还欠款的举动得到了原告及其代理人的谅解。

法官提醒:新冠肺炎疫情让口罩成为“抢手货”,一些不法之徒打着售卖口罩的幌子,通过网络实施诈骗。虽说本案不属于诈骗案件,但仍要提醒广大群众,朋友圈、个人微信买卖属非专业交易平台,需谨慎进行朋友圈交易。疫情防控期间,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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