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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甸民警用2小时追回六旬老汉卖猪少算的800元】

5月15日中午12点左右,丽江市玉龙县巨甸镇派出所匆匆走进来一名老人向值班民警求助。

这名老人叫李学军,今年60岁,是巨甸镇武侯村委会红花二组村民。由于家人常年在外务工,家中只有他一人在家。近年来看到养猪收益较好,李学军在家里养殖了母猪,准备通过出售小猪增加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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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上午,由于家中繁殖的小猪准备出售,结合当天是当地集镇赶集日、来往商贩较多的情况,李学军早早的就去集镇上,将迪庆州维西县前来巨甸购买小猪的村民和某等3人喊到了家里。在实地查看小猪后,经双方协商,由对方以10080元购买李学军养殖的10头小猪,在付清钱款后,对方拉上小猪回了维西。

在和某等三人走后,李学军又算了一次小猪价格,突然间发现,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竟然将卖小猪的钱少算了800元。“我们农民一年才卖几头小猪,现在一下就算少了800元,这可怎么办?”情急之下的李学军,马上与购买方进行电话联系,可对方电话怎么也打不通。

在试了好多次,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后。李学军通过电话将这件事告知了自己的女儿,李学军女儿就在第一时间与110及巨甸派出所取得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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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爷(叔叔),不用慌,你现在给方便,方便的话马上来派出所,我们帮你处理!要是车子不方便,我们派警车过来接你!”接到求助电话的巨甸派出所干警在电话那头这样安慰着李学军。

当李学军骑着摩托车赶到派出所的时候,已是当天中午12点,忙不赢吃中午饭的干警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通过技术手段第一时间锁定了购猪人及其家人,后通过购猪人亲属与和某取得了联系。经派出所调查处理,购猪人和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少算的800元小猪钱付给了李学军。

“整个事情的处理,从我报警求助到对方微信给我付钱,只用了2小时就帮我追回了少算的800元,我们派出所的工作效率相当高,干警的服务态度也很好,我要谢谢我们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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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甸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长旦永明表示, “我们派出所”,这是基层群众对我们公安机关用心用情服务群众的最亲昵称呼,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最高褒奖,更是我所全力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及和谐警民关系‘新五小工程’专项行动的真实写照!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派出所将继续通过为民解决小困难、解小忧、小求诉、办小事、破小案,为辖区群众全力解决身边的困难问题,为全力提升广大群众幸福感、全面推进全镇‘平安巨甸’建设作出自己的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