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凌晨2点,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某工地灯火通明,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涉工程机械执行案件在这里正在执行,当执行标的物被装载上拖车的那一刻,执行法官陈宏辉、杨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疲惫的脸上露出了舒心的微笑。据悉,这是该院积极响应湖南省高院部署的继续深入开展涉工程机械行业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一个缩影。

高院指定执行,法官积极行动

2018年10月底,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杨某某融资租赁纠纷合同在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审结完毕,判决杨某某支付长期拖欠的机械设备租金和罚息300余万元,杨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0年,申请执行人某融资租赁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湖南省高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以及提高执行效率将案件指定由临澧法院执行。5月15日,临澧法院收到来自省高院的指定执行裁定书后,便迅速着手,与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对接办理案件移交手续。

认真研判案情,敲定执行方案

5月15日,收到案件卷宗材料后,执行法官陈宏辉、杨杰一方面与院领导、庭室负责人碰头汇报、研究案情,另一方面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基于该案涉及金额大、地域广,执行难度较大,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等因素,陈宏辉与杨杰商议分头开展可供执行财产的前期摸排,经多方排查了解,得知被执行人杨某某名下有机械设备在云南省曲靖市,执行法官当立即发出执行裁定书,查封其机械设备,并与杨某某沟通力争取得其主动配合。

深夜奔赴云南,通宵达旦执行

5月18日,执行法官办理了外出执行的全部手续。19日下午,执行法官陈宏辉与杨杰从湖南省临澧县出发,先乘车至长沙,后转乘飞机前往昆明,再连夜驱车赶往目的地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到达酒店休息已是5月20日凌晨3点。5月20月9时许在当地法院配合下,执行法官陈宏辉、杨杰前往执行现场,与被执行人面对面沟通,告知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风险,在执行法官对杨某某几个小时的心理攻势下,其表示同意执行。执行法官当场采取措施封存扣押杨某某名下机械设备,并现场指挥装车,一直至5月21日凌晨2点装车完毕顺利发车。直到此时,两位执行法官才想起没吃午饭和晚饭,拎起当地法院帮忙购买的早已冰冷的盒饭,大口吃起来。21日下午,顾不得休息,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两位执行法官马不停蹄赶往湖南省永州市,开始其他相关案件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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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在执行现场工地办公室与当事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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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陈宏辉(中)、杨杰(右二)在执行现场与当地法院干警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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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凌晨2点执行完毕后在工地狼吞虎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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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在封存的机械设备前合影

作者:刘方银 董明坤

编辑发布:临澧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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