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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上午,蔚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公安局召开了第一季度案件办理情况通报会,对公安机关第一季度移送审查起诉、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中存在的办案质效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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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蔚县院检察长张弘向公安局长送达了案件质量情况反映。蔚县院副检察长仲力峰就一季度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情况进行了通报,指出了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证据、法律适用及程序问题,并提出了对策措施和建议。随后,检警两家紧紧围绕案件质效进行了深入剖析讨论,就如何提升办案质效互提意见,并就构建“每季一总结、每季一通报、每季一交流、每季一反馈”的“四个一”机制达成一致。

去年以来,蔚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案件质效,着力降低“案-件比”,今年蔚县院持续精准发力,将把控“案-件比”的关口前移,尤其在审查逮捕阶段加强了证据审查力度,有力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在此基础上,蔚县检察院着力在机制创新上下大功夫,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侦查取证等问题及时形成书面报告通报公安机关、县政法委及县领导,把问题导向贯穿整个侦捕、侦诉环节,积极构建“每季一总结、每季一通报、每季一交流、每季一反馈”的“四个一”机制,形成了刑事案件办理“自我监督—互相监督—外部监督”的闭环监督模式。同时,为进一步构建以案件质量为基础的新型检警关系,蔚县检察院向蔚县公安局提出多项举措建议,建议公安机关转变执法办案理念,切实加强证据意识,完善取证方式,强化证据审查,同时加强联动协调,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确保执法办案成效,不断优化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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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贾金渊要求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针对检察机关梳理的案件问题迅速整改落实,切实加强检警协调联动。

供稿:蔚县院

编辑:李洁

校对:黄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