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要求,适应我省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目标,截至目前,我省先后公布了十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名单,其中医疗机构19家,第三方机构9家。具体名单如下:

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19家)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吉林市中心医院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二部

长春市儿童医院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吉林市人民医院

通化市中心医院

延吉市医院

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

农安县人民医院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

珲春市人民医院

延吉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长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珲春分中心

敦化市中医院

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机构:(9家)

吉林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长春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吉林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长春佰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长春博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长春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长春吉卡医学检验实验室

吉林市阿麦客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白城申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以上名单按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名单顺序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