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3+7+17”总体布局要求,按照“提升案件质效专项行动”部署安排,5月14日,赤城县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对2019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办结的10件侦查监督案件、16件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件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现场监督。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听一听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督促我们规范司法行为,有利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更高水平的法治需求。”评定会议开始前,该院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组长、副检察长贾秋阳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监督管理的要求及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汇报了本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安排部署情况,评查小组的业务特点及评查案件范围,人民监督员仔细聆听并翻阅了相关材料及规定。

对这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应邀人民监督员主要采取查阅纸质卷宗与评查人员交流询问的方式进行,坚持全面、客观、准确评查原则,全程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抽查和点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并认真填写《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表》一并入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员的角色很有挑战性,让我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人民监督员郝金刚对县检察院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做法表示满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人民监督员张桂亮在肯定县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谨、不走过场的基础上,期望该院依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常、做精、做出特色,确保人民监督员充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活动最后,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就人民监督员提出的5条意见建议作出表态,今后将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自我监督意识,推动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常态化,加速实现案件管理从内部监督为主向引入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方式的有效转变。

供稿:赤城县院

编辑:李洁

校对:黄晖